Re: 底層性工作者就該罰?

看板Feminism作者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時間18年前 (2006/08/28 02:08), 編輯推噓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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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aacStein (Stop the Killing)》之銘言: : 所以囉,既然你也同意正確的政策是「性交易除罪化」, : 那麼陳水扁當初可以做兩件事: : 一、推動社維法的修改使公娼無違法特權之疑; : 二、廢公娼以符合社維法的要求。 : 既然「性交易除罪化」才是正確的事, : 那麼陳水扁選擇做第一或第二件事都是守法的, : 但是這兩個不同的選擇便代表正確或錯誤的政策。 : 那麼你那所謂的「守法就不是錯誤的政策」云云根本就不攻自破。 : 既然是錯誤政策,向陳水扁要一個道歉有什麼問題? 我ㄧ向主張 「性交易除罪化」 我也反對 政客把掃黃當政績   但是 我清楚個人的意見 不見得是全台灣多數人的意見 民主國家 法律就是多數人,民意的展現 在無法修法使「性交易除罪化」成功前 這就只能代表部分人的主張 政客 依據法律 執行政策 何來錯誤之有? 閣下把目前 較少數人(相對於全台灣人)認同的主張 認為是理所當然   才會造成如此的推論 因為前提錯誤 才會認為 政客作了錯誤政策   因為傳統的教育 造成 「性交易除罪化」並不是現今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   有誰能否認這項事實?   而    宣傳「性交易除罪化」的觀念 才是讓「性交易除罪化」成為多數民意的方法   將焦點放在某政客 只是淪為其他政客的棋子    把可能共同努力的同志,因為政治意識的介入而分裂   對推廣宣傳「性交易除罪化」有什麼幫助? -- 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48.9

08/28 08:57, , 1F
民主國家 法律就是多數人,民意的展現 ?? 嘖嘖
08/28 08:57, 1F

08/28 18:16, , 2F
法律需要立法院通過 就是多數民意的展現 有什麼錯?
08/28 18:16, 2F

08/29 04:52, , 3F
「法律是多數民意的必要條件」不等於「法律=多數民意」
08/29 04:5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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