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遺棄老人 留置不理也將罰

看板FamilyCircle作者 (帥啊!!小王!!)時間15年前 (2008/10/04 10:54), 編輯推噓-1(122)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ezk (蒲葵貓)》之銘言: : 真殘忍, : 不想想看,如果跟子女感情好,還會被遺棄嗎? : 自己沒有一點責任嗎? : 養兒就是為了防老嗎?還真是工具化呀… : 更何況細則沒訂出來之前, : 誰也不知道會細到什麼程度, : 政府還真是什麼都管啊… : 給錢還不夠嗎? 這種話怎麼會說得出口呢? 也有很多小時候細心照顧子女的老人, 老了之後子女不肖而被遺棄的呀,那又怎麼說? 先不論那些反常的父母, 正常情況的父母親培育一個小孩到長大花費多少時間跟心血, 投入了多少愛心,才能夠把一個小孩培育成才, 怎麼好意思講出這種給錢還不夠的話? 我知道很多人跟父母之間可能都有代溝存在, 那很正常,長大之後跟父母親觀念不同想法有衝突的人比比皆是, 但是又如何?父母還是父母? 人跟人有不同意見本來就是正常的, 難道就為了這樣要遺棄父母親嗎? 或者只為了不被法律逞罰就給錢了事就好了, 怎麼會有這樣的心態? 如果以正常的父母親而言(先不論反常的) 我真不明白這種話怎麼有人會說出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01.223 ※ 編輯: eddison 來自: 203.67.101.223 (10/04 10:56)

10/04 22:12, , 1F
問題就在於你從頭到尾不論反常
10/04 22:12, 1F

10/04 22:13, , 2F
要定成白紙黑字的法律, 難道可以不考慮反常的情況嗎?
10/04 22:13, 2F

10/04 22:14, , 3F
要知道, 法律這東西執行起來, 大部分都是在處理反常的case啊
10/04 22:14, 3F

10/06 00:10, , 4F
鐵齒的人終究會得報應
10/06 00:10, 4F

10/06 15:39, , 5F
反常的比你想的多太多了
10/06 15:39, 5F
文章代碼(AID): #18vjhFWO (FamilyCircl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8vjhFWO (FamilyCir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