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板務問題

看板FTV作者 (拜╰(〒皿〒)時間4年前 (2019/10/10 14:31), 4年前編輯推噓7(7041)
留言48則, 6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身為民視板友也很多年了 經歷了比現任D板主更多位之前的板主 所以有所感慨 曾經被好多任前的bullce 因為我在live文中不小心打了注音文 bullce前板主私信我讓我去信原po幫我改掉 當時我超感動,板主居然提醒我 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是故意犯的吧?! 好了 言歸正傳 今天板上會有這麼大風波, 我可以說跟板主一直以來的管板風格有關 仔細觀察可以發現 板主的功能在民視板, 似乎就是在live文裏抓關鍵字罰人 有人檢舉就罰人 申訴力道不夠大就無視 要嘛就私信解決 也沒有活動、徵文、投票等等 難怪民視板一向都死氣沉沉 只有公告的警告文洗板這樣! 很多板友都說板主很辛苦,畢竟是無償 但不能無視板主功能吧 板主明明是算公共板面的資源 為什麼常常以私信解決公共事務? 而且撤銷的這一推警告跟一個水桶 也是沒有說清楚原由 難道是因為對警告判決有聲音的板友比較踴躍 所以就…? 那之前因為馬王事件被桶的F大跟K大不就很冤? 不好意思,老板友對民視是比較有感情 所以希望、請板主能用公告板面處理板務及板友疑問 另板主也是板友,推文也是可以使用啊 之前不就有使用嗎^^ 謝謝板主 ※ 引述《jmrla (我和你走散了。)》之銘言: : 我只收到私信回覆 : 但這是板務問題 : 而非私人糾紛 : 請板主正視這是公開板規及執行公正與否的問題 : 在板上回應 : 台灣是法治的社會 : 請以法治來執行板規 : 以下是我回板主的原文供參 : 信1 : 我想這封信你完全沒解釋到問題 : 法治社會的規範訂出來就有他的意義 : 這件事情跟板務有關 : 建議別以私信解決 : 我不能接受你們的解釋 : 麻煩你把回應po在板上 : 若po在板上和私信的原則和態度原則不同 : 我將向站方申請是否能公開私信 : 非常感謝 : 信2 : 對了 : 因為你說有請教其他任板主多年的板主此次問題 : 我擔任熱門板主也曾有7-8年經驗 : 目前也任其他視聽群組下的其他板板主 : 我不認為板規明訂還能讓板主自由心證 : 另外視聽群組板主若有疑問 : 我記得板主還有地方可以討論 : 因為此封信原文我會原文po在板上 : 我就不明說了 : 同身為板主你應該知道在哪裡啦~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53.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TV/M.1570689072.A.F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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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希望板主能夠大家良好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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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補充關於改判或撤銷的相關板務 以ptt多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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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習慣。原公告其實不建議刪除,一來那是板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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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可作為之後接任的板主作為重要參考依據;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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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怎麼理性公正的板主難免會有誤判或改判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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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其實就是好好說明解釋且應該對板務執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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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下原本的判決內容,不管是要再新po一篇說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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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或撤銷那都是作為板主應該展現責任感的具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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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什麼都不解釋直接刪文一個摸頭的道歉文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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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施點小惠,模糊處理板務不當的事實。該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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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應面對而不是打迷糊仗等風向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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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北那件事 板主說"有人"檢舉 每次看那段哪裡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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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版友了,而且處罰很重,如果板主不處理我猜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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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寫信拼命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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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就是我有的一點點懷疑 是不是板主在處理事情的時候 都是以誰先檢舉誰就贏的處理方式 而且申訴如果都是私信來往 力道不大就會不處置 像這一次的頑童事件還有z大的水桶 是因為有板友在新聞底下推文討論這件事 對這樣的處置發出不同意見的聲音 聲音力道大了 板主就:好好好既然你們抗議我就不不警告了吧 用這種類似息事寧人的方式來解決 說一句直接的 伸手不打笑臉人 何況是板主已經發出道歉 那麼我想板友們就會寬容,也就不了了之 但這一件事情事實上是沒有得到清楚的處理 而且我比較小人之心一點 搞不好如果繼續抓著這個主題不放 還會被有心人認為是在鬧版和來亂的 但事實上事情就是沒有解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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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推板主無償很辛苦,但板主也要有功能(我簡化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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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講難聽點,要不是這個板的板友客氣,在其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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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板主出包改判什麼的,哪能接受沒有公開處理都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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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的方式處理。之前我那次就是被私信解釋,雖然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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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初沒時間做向上投訴的動作,這次感謝其他板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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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難,讓我搭順風車,結果還是被私信解決,實在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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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曾經被私信摸頭或是遇到私信其他的狀況的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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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能提出疑問。讓板主知道台灣是法治的國家,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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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5:30, 4年前 , 23F
就像規範,不能板主想怎樣就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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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oli (180.217.253.239 臺灣), 10/10/2019 15:52:23 自己推錯篇 米臭 修掉自己的推文www ※ 編輯: sholi (180.217.253.239 臺灣), 10/10/2019 16:13:02 ※ 編輯: sholi (180.217.253.239 臺灣), 10/10/2019 16:14:12

10/10 16:14, 4年前 , 24F
之前 沒發表意見 我覺得問題不在"執行動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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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於執行這動作的方法 老實說其實如果要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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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好像是周日有空 其實就一篇列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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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抓檢舉 或是版主自己抓我覺得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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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6:18, 4年前 , 28F
但重點是 嚇阻力 其實很多不到2~3行得推文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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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6:19, 4年前 , 29F
幾乎超過 70%以上都是偶發的 你抓這樣所謂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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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6:20, 4年前 , 30F
的疏漏 其實沒啥預防再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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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種單純文字的違規 可以去做修訂(除了打錯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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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造成理解困擾 很多的違規都很細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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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投票 我就很傻眼 不是不能在公告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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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初 我真的覺得開江俊翰能不能回歸投票 極其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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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另一個版主是否有在看站方 當時對於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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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6:28, 4年前 , 36F
系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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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6:29, 4年前 , 37F
連續推文行數超過10行,將警告一次處理 你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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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6:30, 4年前 , 38F
我是覺得大家對版主 都是希望你能處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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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6:30, 4年前 , 39F
不是只是因為單次的事件 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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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01, 4年前 , 40F
「人身攻擊」「引戰爭議」兩條,應該是版主運用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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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心證的條文。有時候人身攻擊或引戰爭議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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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01, 4年前 , 42F
確實考驗版主的智慧。所以在使用自由心證時,需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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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注意。建議使用「自由心證」做出的判決,可以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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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09, 4年前 , 44F
理由一併公告出來。例如先前在live推文發生的引戰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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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09, 4年前 , 45F
紛,單處罰某方,確實讓人感到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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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12, 4年前 , 46F
另外s大說的活動投票徵文等等…以一個在這版待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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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12, 4年前 , 47F
四年的版友來說,也是期待版規爭議後,民視版更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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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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