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娘家] 又是法律問題

看板FTV作者 (去死吧!土方)時間14年前 (2009/10/28 21:43), 編輯推噓12(1202)
留言14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hose (hose)》之銘言: : 我國的法律,太太要拿掉孩子必須先出示先生的同意書。 : 像安琪這樣沒有先生同意,合法的醫院是不會幫他拿孩子的,若是 : 他們擅自拿孩子,建弘是可以提出告訴的。 : 若是安琪偽造先生的簽名,建弘也可以對安琪提出告訴。 : 不過我知道,跟編劇認真我就輸了...... : ps.莉莉夫人好不容易白了幾天,那個只要孫子的嘴臉又讓她瞬間變黑! 優生保健法第九條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 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 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 這樣看來安琪是可以自行墮胎的,因為她的配偶建弘精神錯亂。 -- 其實我想講的只有最後一句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69.223

10/28 21:46, , 1F
大推最後一句
10/28 21:46, 1F

10/28 21:47, , 2F
大推 原來我小看了編劇....
10/28 21:47, 2F

10/28 21:49, , 3F
最後一句點出重點 XDDDDDDD
10/28 21:49, 3F

10/28 21:49, , 4F
同意樓上兩位...
10/28 21:49, 4F

10/28 21:50, , 5F
編劇跟原po真專業!哈
10/28 21:50, 5F

10/28 21:53, , 6F
演到這種戲 天天亂吼亂叫 不精神錯亂 也很難嚕
10/28 21:53, 6F

10/28 21:54, , 7F
XDDDD
10/28 21:54, 7F

10/28 22:01, , 8F
推推,我也推最後一句,讚!!岳母也是~~
10/28 22:01, 8F

10/28 22:20, , 9F
推最後一句XDDDD
10/28 22:20, 9F

10/29 00:28, , 10F
不推最後一句不行阿XDDDDDDD
10/29 00:28, 10F

10/29 00:39, , 11F
第六項其實就是帝王條款啊XDD
10/29 00:39, 11F

10/29 15:08, , 12F
XDDDD
10/29 15:08, 12F

10/29 21:08, , 13F
最後一句有好笑到,推一下
10/29 21:08, 13F

12/11 14:50, , 14F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11 14:50, 14F
文章代碼(AID): #1Aw4gDqi (FTV)
文章代碼(AID): #1Aw4gDqi (F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