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娘家] 大家覺得Game弘的下場會是?

看板FTV作者 ( salvationist)時間15年前 (2009/07/14 16:39), 編輯推噓6(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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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外遇的人一定沒有好下場? 現實生活中 離了婚跟外遇對象結婚後 幸福過一輩子的也是很多啊 (甚至有前夫前妻來祝福的) 搞不好建弘愛錢錢錢 安祺愛建弘又有本事讓公司一直賺大錢 他們就幸福到老了 只是有些被拋棄者一直活在悲傷之中 卻又無能為力挽回這一切 只好幻想十年後再遇見對方時 他(她)一定是生活困頓,窮途潦倒 所以小說才常常這樣寫 "我被拋棄後.....他也被那狐狸精腳踏兩條船 ....欠了一屁股債...或許冥冥之中真有報應吧." 真是這樣嗎 醒醒吧...累魂(或編劇) 一個人只會自怨自艾,委屈往肚子裡吞 而不懂的站出來去捍衛自己的權力 在這個現實的世界是不值得同情的 甚至我都覺得誰打安祺巴掌 安祺就可以告他(她) 因為一碼歸一碼 因為我外遇搶妳老公(女婿) 所以你們大家就可以隨興來打我巴掌? 難道甚至還可拿棍子打我也沒罪嗎? 這是甚麼鬼? 如果這樣還需要法律的存在嗎? 這樣被害家屬不都可以自行動用私行痛歐嫌犯 甚至嫌犯的家屬? 壘魂應該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 不論是告第三者或是要一筆可觀的贍養費(國外常常這樣) 都是身為被打擊者該有的反擊 而不是用下大雨帶小孩在那裡裝可憐 (真的是爛死了) 我到希望看到的是 十年後雷魂跟建弘再相遇時 建弘並沒有事業失敗而過的很慘 但壘魂卻過的更好 而且有一個更愛她的男人陪伴著 對著建弘展現出淺淺但卻充滿自信的微笑 這樣不論是否有因此擊垮建弘 但至少壘魂沒擊垮她自己 ps.不過這是狗血劇,所以也不用奢求太多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41.209

07/14 16:43, , 1F
其實不管建弘過的好不好 雷魂過的好大家就很開心吧
07/14 16:43, 1F

07/14 16:45, , 2F
有沒有幸福到老 還真要夠老回顧才見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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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6:47, , 3F
所以劈腿外遇的人過的很慘 只是讓旁人看的很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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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6:55, , 4F
騙肖喔 搶人丈夫就沒事 替天行道是犯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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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法律面”他沒說錯啦 但法律真的只是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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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7:00, , 6F
如果一個人只會遵守法律 卻無法繼續向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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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會過的多快樂 蠻讓人懷疑的(光是人際就糟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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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如果也是不公不義就沒人想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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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7:09, , 9F
學法律的人為了私慾,操弄法律傷人,不該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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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7:13, , 10F
用盡心機拼命破壞他人婚姻,當然應該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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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7:32, , 11F
對啊 這也就是我上一篇想說的..結果被一堆人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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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你上一篇說的跟這篇的重點完全不一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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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7:47, , 13F
如果連戲中的外遇都沒報應,是想氣死觀眾嗎?這是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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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7:47, , 14F
問題啊,現實生活已經太多糟糕的事了,不用再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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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9:20, , 15F
說實話,我看不出安琪耍弄什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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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有耍笨買天龍還有瞪眼耍白痴硬要巴住一個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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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他剛剛好有錢,而建弘懦弱無恥到要她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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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忘記安琪曾經騙麗芸去替建弘坐牢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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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棍醜事1.騙麗芸去替建弘坐牢2.花錢讓藥商仲介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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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編劇邊麗雲可以這樣代替根本不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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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用的是法律嗎?我覺得那個根本用的是編劇的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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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編劇讓安奇做的都不該是法律人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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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3:07, , 23F
那些如果可以算是法律成立的話,我只能說真是悲哀阿
07/14 23:07,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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