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繳住宿預定金
※ 引述《chiifan (鴻飛那復計東西)》之銘言:
: 我知道抽完宿舍後要繳訂金,但不知道是什麼時候?
除了申請書外,宿舍已隨其發送"下學年住宿申請須知"
第五點.抽得床位者,請於5月16日繳交訂金一千元。未如期繳交者視為放棄,
由第一波床位後補者遞補。...後略。
: 理由:
: 宿舍都會貼公告,可能一個禮拜更新,有可能兩個禮拜更新,甚至要一個月才會有新公告
: 以這種更新頻率,我想一個禮拜至少看一次公告是很合理的吧!!!
: 而這次一抽完宿舍,卻只有短短兩天三個小時的時間繳預定金,竊以為不太合理。
: 我可以理解沒抽到宿舍,急著要辦候補,讓最需要的人可以早點遞補,但只兩天的時間,
: 卻可能讓幸運抽到宿舍,而沒看到公告的的同學,喪失住宿資格。
: 建議:
: 在事前公告要住宿,也說要繳交預訂金的同時,明確的加註繳訂金的日期,
: 或者在擁擠的住宿申請單上,再加強註明繳訂金的時間。
: 我想這應該不會太困難,也是對同學非常貼心的作法。感溫阿...
由於收訂金需考量到各苑總務有空的時段,故其有預先公告之困難,
申請須知僅能以5月16日載明日期外,況且信義學苑另增17日中午時段收取訂金,
僅此給予更多的彈性,除了未載明5月16日繳交時段,其餘資訊已隨申請須知附上。
對於公告的部份,由於考量到大多住民有其相同習慣,約一兩星期才看一次公告,
故大多公告皆預先兩星期到一個月前公告。
卻在自治團隊中,我們有其他困難處,如學校臨時通知停電,
這時宿舍也僅能立刻發出緊急公告,為吸引住民注意,信義團隊慣以有色紙張
公告。
自治團隊對於宿民並無強制的執行力,對於大部分的違規行為多以柔性勸說,
如不配合,才以住宿規定懲處。對於宿民權利部分,也多以協助其不受損害。
以上若有問題,歡迎提出問題亦或向信義自治團隊核心幹部詢問,謝謝。
信義自治團隊 總務副苑代 黃俊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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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某宿民提到電腦損害部份,以下僅以個人觀點提出建議,
電腦是一種相當精密且複雜的電子產品,故造成其損害的原因相當多。
就所提到資訊而言,對於你的電腦損害原因,我想可能是
電腦溫度控管不佳(電腦長期溫度過高)、POWER瓦數不足或品牌較差、
個人使用習慣不佳---->較有可能
零組件已有損害、電容品質較差---->較上述可能低一點點
斷電可能是最後導致電腦掛點的結果
一般來說,電腦不至於那麼容易因斷電而有這麼大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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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非關本文,在回文時引起的一些想法
以往有很多宿民向自治團隊抱怨,其多項措施、規定、公告....等,不人性化、
不夠便民,不過在本人的處理過程中發現,這些人為少數部份,且為同一群人。
對於其說詞多有矛盾,其中的不人性化、不夠便民,多以其自身而言。
換句話說,就對他本人不方便,沒有考慮到他本人。
就自治團隊而言,規定事項與決策多以宿民權利為出發點,當然會衝突到某些個體,
但在多年的經驗與改正,大多事項多能不侵害到宿民權利,
只是有些部份,難以切合某些宿民的慾望,例如:為何不裝冷氣。
以往民意多在3.4成,無法切合學校要求的7成,連門檻的過不了,
自治團隊連向學校反映的資格都不夠。
對於宿民想要的,只要是合理的,自治團隊多會加以爭取,
卻我們如何去跟學校要求,很簡單。對我們而言不難,
不過前提是建立在,自治團隊是否能夠成為民意,我們的要求是否是大多宿民的要求,
宿民對我們的支持,才是我們向學校爭取宿民福利的支柱,
對我們的支持越大,我們對學校而言講話才會有份量。
這樣要求才能有機會成真。
最後分享給宿民
"漠不關心對我而言並無損失,這是你跟自己權利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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