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關於宿營
看板FJUSociology作者Induction (看著星星而讚嘆的感覺)時間15年前 (2009/05/29 16:20)推噓40(40推 0噓 49→)留言89則, 19人參與討論串2/4 (看更多)
先推膠囊第一個站出來的勇氣,
事實上你在宿營中也是扮演著吃力不討好的角色.
與前幾篇送舊事件一樣, 出來發文者不是最該負責的人, 反而是最負責任的人一樣.
如果出來的不是你, 我根本不會想回這系列文, 大夥公事公辦就好.
大二當時拿剩餘款去吃喝是很不懂事的一件事情,
據我所知也是有人反對然後有人承諾處理. 最後現在看來爛透了.
綜觀, 這裡頭的唯一問題似乎是出在
「對工人與學員之雙重費用溢收後的盈餘分配上」
學會, 學校與贊助廠商在這個活動中扮演角色的差異我實在看不出來 (請指教)
如果活動企畫書沒有造假, 流程又有照跑,
我還沒有聽說過任何贊助單位有立場在得知受贊助單位有盈餘後可以去指責「黑錢」的
高中時辦活動, 公關組強一點隨便一個一日活動都能有萬把塊盈餘, 從來沒遇過這種事.
換言之, 比較穩妥的作法是將剩餘經費平均攤給每一位有繳錢的人
再各自去慶功. 而不是大二吃一吃然後把剩下的錢移交給大一這樣.
但是, 拿這點扣上黑錢的帽子就算了吧, 少來這套!
去找! 任何一毛錢流入私人口袋, 跟我說, 我就去幫你檢舉他(公訴罪是吧?)
如果吃東西是不對的, 當時的負責人就有責任去追討這筆錢然後重新分配.
當中如果涉及刑責, 誰該負責就誰負責, 任何人如果真的想追究就去檢舉.
不要只會出一張嘴, 然後做為自己不負責任擺爛的開脫藉口.
沒有錯, 我就是質疑爆料者的居心可議!
我就是認為這只是一個做為自己不負責任擺爛的開脫藉口!
先甭提我打死不相信擺爛的藉口就是因為某人
很有正義感看不過去大二的胡作非為與大三的苟且包庇然後毅然掛冠求去.
民主制度選舉出的會長不接受學會的多數決, 怎麼說都你對就是了? 那怎麼不會
去質疑並不接受會長選舉的選舉結果? 遊戲原則隨便改, 好機伶的尚書大人.
以上法律相關部分有錯請指正免得小弟丟臉, 非常感激.
膠囊你是一個很有責任心的人, 我很佩服你, 但是不要跳出來擔這個責任,
這件事情不是你該負責也不是你扛得起的.
反而是既然有人爆料了, 不屑之餘, 跟錢有關的宿營幹部是不是出來說明一下比較好
這裡頭我認為唯一對不起的對象就是大一, 因為大二把應該均分給大一的經費吃了
一大半掉. (好險我沒吃, 好險好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3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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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學會審核預算是怎麼看的, 如果是不夠才補貼到打平
那麼下回可能可以考慮辦活動不收錢:)
或許你可以將學會的角色與一般贊助廠商的差異性稍做說明 (除先通過後撥款外)
此外, 看清楚唷 文中我的主張是 金錢上大二唯一需要負責的就是大一部分
要嘛不退 用高中的心態 辦活動=賺錢 (學員收100還真的不知道該退多少)
要退就必須算清楚每一塊錢該給誰 然後才去慶功 而不是吃一吃再把餘款移交
最後 錢我沒經手過 慶功宴也沒去吃 推文第二行你要不要收回?
看到一堆質問句, 就知道為什麼大話新聞收視率這麼好, 但是這種討論方式
並不討人喜歡唷!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220.136.233.201 (05/30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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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高中出來比就是因為高中生都可以處理得很好大學生卻要加上一堆心機
以己之短度人之長搞得愈來愈複雜頗好笑.
當然, 這事關能力, 此外, 問號又來了~ 不累嗎?
雖然不想掉進跳針的二分性提問, 不過回應你一下,
我的建議解決方法就是該誰負責就誰負責, 敢爆料就不要不敢追究,
這件事情弄不清楚大家都難看, 我最希望看到的就是
1:會不會有人真的黑錢然後真的被抓去調查
然後被檢察官同情緩起訴下來教訓一下學個乖.
2:假如不是這麼一回事, 爆錯料的要不要道歉? 當然啦 誹謗不是公訴罪就是了.
最後, 別跳針, 我沒經手任何一毛經費也沒吃慶功宴, 你推文第二行要不要道歉收回?
不道歉就等著接我的存證信函 我不信找不到你! 大家在一個理性的討論氛圍中可以
很和平妥善的解決事情, 挑語病(還挑錯) 而不知所云的發言久了會踢到鐵板的.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220.136.233.201 (05/30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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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歉我就接受, 心不甘情不願不打緊.
再來就是別跳針, 先前講得很黑暗, 說連多數大二都不知道有筆神秘款項下落不明
現在則改口吃掉就算黑錢, 那前面講的是什麼我就不懂, 如果前面講的不是事實,
那麼你家會長就是惡意誹謗中傷, 我會鼓勵宿營幹部去提告; 如果前面爆料的是事實,
那麼一黑還有一黑黑, 先花力氣討論未查明的金錢流向抓出最邪惡的黑錢者有何不妥?
誰說過吃掉就不算黑錢? 我說過嗎? (注意措詞, 不然可能又有機會要道歉囉)
我主張的就是大一大二帳算一算, 該還大一的就還人家 工人繳費總額與學員繳費總額
拿出來看取比例再拿那個兩三萬去切. 如果學會想分這條錢, 可以! 你說說看
在這件事情上學會與一般贊助機構的差異處, 因為我懵懂無知的看不出其差異 (請指教)
最後, 我從來就是站在第一線在發文, 誰跟你第三者角色了, 我撇清的是你對我稍早
道歉過的中傷, 因為你說的是不對的. 除此之外, 我以一個已繳會費的個體身分表示意見
有任何問題嗎? BTW, 我交了會費卻還沒拿到系服, 可不可以藉此開炮說有人黑了我的錢?
很多事情都可以弄得很複雜, 就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亂.
回膠囊: 你們有在處理就好, 假如有弊端, 該負責任的就出來揹, 沒什麼好講的.
倘使沒有, 這幾天在版上的指控就是汙衊, 一個都不要放過, 你有權做很多事.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220.136.240.3 (05/3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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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這是我的社團用語, 工人一般指籌辦活動的成員, 學員則指籌辦活動的對象
簡單的說, 隊輔關主值星官到幕後場佈人員與執秘等皆為工人, 來玩的就是學員.
影響閱讀很不好意思.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220.136.240.3 (05/30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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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熟, 不過我對Apple學姐印象一直不錯, 所以這邊認真的回應你的推文.
M姓帳號的一些資訊在稍早一度決定要寄存證信函時我已稍稍收集了一下
我知道M是大四學姐, 惟毫不熟識 針對二字愧不敢受.
這篇文章貼出時我擬訂了兩個針對對象, 一是傳說中的大二黑錢藏鏡人, 假如真有此人
我提議立刻送他一筆前科, 而對於傳聞中此人的攻訐批判, 前面數篇的難聽程度小弟難以
望其項背. 再來就是對於爆料者的動機質疑, 然後我說的很不客氣.
敢問很嗆二字是指針對此人嗎? 我接受, 因發文前我早就知道我要質疑我要打的點在哪了.
再來就是回應所謂姿態高的指控, 老實說的確如此, 我一直認為這件事很好解決,
然後相關的所有人員似乎都沒處理好, 該辦就辦有這麼難嗎是我的疑問, 然後我發現
不能把自己的心態準備在任何一方當事人的身分裏頭, 否則我就畏首畏尾瞻前顧後
而毫無見地. 說到這裡又有個疑問是, 如果我的提議說的是對的, 相關當事人按著辦
事情就解決了, 這與姿態高低何干? 如果我的提議是錯的, 為什麼不直接就內容反駁
而始終在東拉西扯語中帶刺, 我指得是M, 我不認識他, 但不喜歡一連串大話新聞式的
訊問式指控, 且在我確實回應不喜歡後依然故我, 直到我不給面子了才道歉.
再來就是我並不喜歡筆戰, 因為很懶, po文只為兩個原因
1:心疼膠囊
2:唾棄爆料者
然後我得到了這些回應
>>推 Masaei:會計方面估錯預算,不就應該退回嗎??學弟妹的錢不是錢阿?? 05/30 00:33
>>推 Masaei:你的慶功宴建立在別人的荷包上..這是甚麼?營利事業? 05/30 00:38
>>推 Masaei:高中辦活動...請教這位達官貴人您高中生嗎? 05/30 04:00
>>推 Masaei:"不要只會出一張嘴"..請提出建設性解決辦法~不然也只是嘴文 05/30 04:03
然後我有很多的不平衡, 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人跑來這裡做人身攻擊就累了
這樣真的是我在刻意讓M不舒服嗎? 其實他道歉後我就不想再追究什麼了
畢竟重點始終不在我與他之間, 而是在有沒有人黑錢有沒有人惡意爆料這件事情上
再來回應重點, 終於有人想要討論學會與一般贊助單位的區別, 因為我完全不懂
學姐下頭的推文有說道學會似乎是補助而非贊助性質的, good, 這就是遊戲規則,
大家應該按規矩來, 但是這邊我又有兩點質疑
1: 既然是補助性質, 那麼假如我很強, 贊助拉了10幾萬是不是學會就不補助了呢?
2: 既然是補助性質, 那麼假如我很弱, 連工人活動費都收不到莫非學會就補助較多?
規則如果講清楚, 就不會有爭議, 而不是規則沒說清楚
卻在審核通過後, 還沒撥款卻發現
「原來你的錢不少, 說好的我可不可以不給?」
大家都是同學, 這方面只要規矩定下了怎麼樣都好商量, 可是不應該臨時動議
瞬間成立然後倚之來作為指控. 這不公平不是嗎?
在學姐未解釋學會立場前我把學會看作一般贊助單位而認為你們的要求毫無道理
解釋過後, 你的立論也的確是合情合理, 或許可以找機會跟大二宿營幹部開會討論
一起訂出往後的規矩, 然後要不要朔及既往都是可以討論的,
這建立在和平理性的細緻討論上, 我認為你有這個能力帶起這個討論.
一口氣解決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也未嘗不是一件美事
後頭太長 先貼再一一回應
推 browing:感謝原po的解釋 另外推一個愛波姐的"經商人才"XDD 05/30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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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假設性回應回應假設性提問:
如果你們後來要求額外再補少許經費後才拿該筆錢去慶功我會不爽
可是一開始就管控出盈餘, 要拿該筆錢去做什麼事是你們的事.
其實內行一點的人 看完天數與吃`住`交通工具跟道具品質後就估的出大略了
然後評估報名費值得與否. 沒有參加過事後加退款的活動自然無法想像.
BTW, 大一宿營我沒去, 朋友結婚, 我好像有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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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saei:我應該沒有眼花...
good, 你打到點了, 在post這兩句話時 我的確認為吃東西相較於直接黑經費的行為
在動機跟邪惡上相比微不足道, 這邊硬拗就難看, 前面那句回應我收回.
我在道德上的確認為黑錢與吃東西是有區別的.
不過有一點要堅持的是, 我從來沒有主張吃東西這件事是對的,
也認為即便只是這件事情, 該負責的人也要出來承擔解釋, 善後收拾, 還給大一一個交代.
這樣你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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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220.136.240.3 (05/31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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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我認為道歉很重要, 很重要. 不過我尊重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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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 直接攤開帳目一次對質一次解決, 也省的人說嘴, 倘使有人虧空公款
一定要毋枉毋縱!
我相信在大二宿營幹部理出頭緒之後很快就能將一切事務攤在陽光下供檢視
屆時孰是孰非一目瞭然, 我贊成寶特瓶學長你的看法, 不是很多人對這件事情很在意
但是, 今天已經有人爆料了, 為了顧及大二的名聲, 找出元凶, 與為了跟大一面對時
能夠不尷尬, 這件事情能夠得到正式的解決再好不過.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220.136.240.3 (05/31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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