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換成法學的刑分了...

看板FJU-LAW2001作者 (房間冷氣超級冷....)時間22年前 (2002/09/04 10: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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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intChris (找回我的Style)》之銘言: : ※ 引述《sinyilin (如果天有情)》之銘言: : : 聽誰說的,又是謠言! : : 想要輕鬆過不常上課的人請選吳英哲刑法分則(教的少、常停課、當的極少) : : 想要學的多上的紮實的人請選甘添貴刑法分則(教的快、考的多、會當多人) : 誰能告訴我... : 為何我們司二有那麼多謠言呀?! : 害我放棄青少年心理學而選擇社會學的是一個 : 現在刑分又有一個 : 我們不會有一天要成立一個〝司二部調查局〞吧... : ><" : 不過謝謝這位學長的留言嚕 : 看起來你常光臨我們呢 : thx lo : 還有再問一下 : 如果選甘老師的然後被當 : 可以重修時換成吳老師的嗎?! 可以... 但是.上學期有過的..下學期不能中途換老師..... 但是上學期被當....下學期有過..... 那你重修上學期...可以換老師.... 了解了嗎... -- 總在危機時遇到轉機.. 但也轉機中遇到危機.. 對我而言我以不願再想了... 努力對我是種考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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