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王建民第八勝
離題談一下薪水,這應該是大家比較有興趣的吧
剛上大聯盟的選手,依他被登錄的日子照比例拿保障薪資
假設某球員A季初簽了100k的小聯盟約,被拉上大聯盟時換了一張350k的大聯盟保障約
結算整季總共在大聯盟登錄90天的話
他的整季薪資就是 100k * (93/183) + 350k * (90/183)
不過為了省麻煩,通常球團都會跟本季預計能上的球員直接簽保障約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陳金鋒了,他從2002開始就都是簽保障約。
(一個球季視為183天,季後賽球員會有另外的分紅,所以不列入薪資的計算)
(保障薪資每年會依物價調整,去年是317k,今年大約是32萬美金/年)
在累計了三年的年資之前,薪水完全是由球團單方面決定的
而滿三年的年資之後,球員才能夠開始與球團談薪
如果雙方對薪水無法達成共識,就要進入薪資仲裁了
仲裁方式很簡單,雙方各提出一個數字,由仲裁庭決定該採用誰提出的數字
不過一般都會避免走到這一步,所以通常球團會提前與重要球員簽下長約綁人
滿五年年資之後,球員就取得了自由球員的資格
此時球員的經紀人就能夠站在平等的立場與球團談薪水了
其他如Super2、10-5和王建民「暫時」無關的我就不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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