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11話 祟殺篇 其之三 境界

看板Expansion07作者 (沉默俠)時間18年前 (2006/06/15 13:40), 編輯推噓6(6013)
留言19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0 (看更多)
※ 引述《smayson (sm)》之銘言: : 雖然鮭魚母已經做過勤前教育,想不到鮭魚的計畫太差勁了, : 鮭魚母再三強調完美的殺人計畫是沒有開端的, : 依照被害人有酗酒的習慣,那麼殺人計畫應該要朝像酒後經常發生的事件 : 運作才比較妥當。換言之,應該趁被害人酒醉之際注射藥用酒精產生而急 : 性酒精中毒的情況,或者是用其嘔吐物阻塞其口腔與鼻腔,或者並用這兩 : 個方式。法醫驗出來結果通常都是意外事故無他殺之嫌。 : 不過本方式唯一的缺點是沙都子必須同意並且參與才能完成。不過沙都子 : 沒意見,鮭魚你幹嘛強出頭? 在下猜想閣下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圭一母說的完全殺人 以故事的結構『起、承、轉、合』這四個部份來說 沒有"起"這個部份 自然就沒有後面的"承、轉、合" 意即是說"沒有事件發生" 所以圭一的目標是 沒有目擊者、沒有兇器、沒有屍體 換而言之 他想做的是從其他人的角度來看 是"沒有兇手" "沒有死者" 也就 "沒有殺人事件" 單單是某人突然消失了 這樣就能被當作鬼隱來看待 不過在下對他的計畫倒也不以為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00.111 ※ 編輯: Tasyfan 來自: 220.142.100.111 (06/15 14:11)

06/15 14:17, , 1F
要動手用球棒實在是很不智 使用匕首類的武器可以較為確實
06/15 14:17, 1F

06/15 14:18, , 2F
的處理目標 用球棒不確定因素太大 且凶器處理過程簡略
06/15 14:18, 2F

06/15 14:19, , 3F
光憑一支球棒攻擊正在騎車的人成功機會不大(投擲武器較優)
06/15 14:19, 3F

06/15 14:32, , 4F
匕首應該無法輕易入手,菜刀的話..可能會被家人發現有少
06/15 14:32, 4F

06/15 14:36, , 5F
加上之前問了母親那種問題,極有可能被懷疑
06/15 14:36, 5F

06/15 14:39, , 6F
悟史的球棒應該沒人會注意(除非沙都子有睹物思人的習慣)
06/15 14:39, 6F

06/15 15:26, , 7F
呼呼..其實用斧比較有效率 XD
06/15 15:26, 7F

06/15 15:26, , 8F
流氓伯父 有酒肉朋友阿 忽然消失ㄧ定會被發現問題吧 ˊˋ
06/15 15:26, 8F
他的重點是"沒有死者" 既然沒有死者 就不構成殺人事件 既然沒有殺人事件 自然就沒有兇手 剛好村裡流傳著綿流祭當晚會發生"事情" 便利用這點 要讓大家認為他沒有被殺死 而是因鬼隱而消失 就是說把罪嫁禍給オヤシロ様

06/15 15:27, , 9F
他是為了代替悟史來保護沙都子所以才決定用悟史的球棒
06/15 15:27, 9F

06/15 15:27, , 10F
鬼隱而消失?? 我是傾向這是 村裡默許的 = =
06/15 15:27, 10F

06/15 18:02, , 11F
警局的電話應該會留下通聯記錄吧 這算大破綻吧?
06/15 18:02, 11F
警局的電話??他不是用學校的電話打的嗎?? 關警局什麼事?? 本來最好是應該用公用電話打的啦@@

06/15 18:03, , 12F
反正要用鬼隱矇混過去就是了 不過大石怎麼打發
06/15 18:03, 12F
※ 編輯: Tasyfan 來自: 218.165.114.247 (06/15 18:37)

06/15 20:33, , 13F
全部死光光 就不用打發大石了XD
06/15 20:33, 13F

06/15 20:41, , 14F
樓上果然有見地...(我沒捏喔@@)
06/15 20:41, 14F

06/16 01:50, , 15F
要看起來沒發生過事件的 但是自己的不在場也很重要吧
06/16 01:50, 15F

06/16 01:51, , 16F
被人看到在這種雨天全身泥濘的在外面晃 多少都會起疑
06/16 01:51, 16F

06/16 01:51, , 17F
K1這殺人最粗略的地方是讓自己在外面停留的時間太久
06/16 01:51, 17F

06/16 01:53, , 18F
而且鏟子最好是撿來 用過丢棄比較好 回家路上拿鏟子被看
06/16 01:53, 18F

06/16 01:54, , 19F
到不就破功了...
06/16 01:54,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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