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修改草案 財稅不考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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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在財稅行政類科中。最核心的科目就是稅務法規. 現在竟然要把他抽掉. 不懂稅務法的內容以後如何執行職務. 我倒是認為會計和核心內容差比較遠 可以抽掉. 請和我一樣認為稅法不該拿掉的大家. 寫信到考選部表達意見。爭取表達意見. 網站公告:任何人得於106年1月15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考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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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於去年12月22日函請相關機關就減列科目之妥適性惠示卓見,. 當我看到財稅行政高考要刪"民法、稅務法規",既傻眼又無言,. 要不是那天很忙,倒是很想提建議意見給承辦人陳報,不過現在看來還有機會。. 修正草案說明欄寫著:「法律科目對職務核心職能之精進具重要意義,. 於在職訓練持續進修養成將更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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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財稅行政 稅法很重要 在工作中稅務絕對是最重要的. 我認為 財稅行政科目應該是. 1.稅務法規. 2.財政學. 3.強制執行法和破產法. 4.經濟學. 大家覺得如何. 然後金融保險 則是. 1.金融市場. 2.金融法規. 3.保險學. 4.財務工程. 請大家討論吧. --. ※ 發信站: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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