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今日律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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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淺見是這樣子的,這題目明顯要區分債權與物權行為討論. 是故分別檢討不同人間的法律關係. 甲丙之間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依87I,債權物權行為均屬無效,甲仍為債權之所有人. 丙出賣債權予惡意之丁,這時丙欠缺的是處分權,所以債權行為有效,. 物權的部分可以討論兩個因素,. 第一是87I的但書,但丁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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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順便請教民法第一題. 丙竟將該 A 債權出賣並讓與給惡意之丁;. 嗣後,丙又將該 A 債權出賣並讓與給善意 17 歲之戊。. (一)何人可以取得 A 債權?並請分別說明丙、丁之債權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契約,. 與丙、戊之債權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契約之效力。. 所以到底是1.丙一債二賣. 還是2.題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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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法很有感. 這麼多年在那考試當下. 了解許多老師一直很客氣的. 指證我不要跳躍思考. 我說別人的答案不也一樣. 理工上有一些原理除非. 跑模擬或是討論量子相對論. 我不用去檢驗力學三定律. 老師也不會說我什麼. 我用這種方法學法學. 昨天我才懂啊差很多. 今天一想一開題就少1065. 生母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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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參加有感(哭),血淚批評如下:. 一、考題的問法不夠明確. 例如刑法,明明就是問「成立何罪」,但答案一定要除了成立何罪之外,還要寫到「不成. 立」何罪,否則沒有分數,奇怪,題目不是只有問成立何罪嗎?為什麼我要寫不成立何罪. 才有分數?又或者某些題目問法開放,例如行政法問,某某間關係為何種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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