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關於刑法結果提前發生之論罪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謝謝N大如此詳細紮實的解說QQ!. 有個地方不太理解還煩請N大撥冗解惑:. 關於因果歷程的重大偏離,為何毋庸於客觀要件中檢驗呢?. 書上舉的例子是,行為人捆綁被害人時雖已著手,但如果. 被害人這時即發生死亡結果,客觀歸責上是否可以不檢討而. 僅在主觀要件中處理呢?. 另一個問題是,徐育安老師文章的這
(還有457個字)
內容預覽:
這是我在聽今年保成陳介中老師刑法總複習的時候,. 關於結果提前發生案例,徐育安老師文章結論的疑問。. 其案例事實略為:. 甲計畫將乙打昏之後,將乙投入海中偽裝其為自殺溺斃;. 然而乙卻在甲毆打其腦部時即死亡,問甲之行為如何評價?. 陳介中老師擷取的文章之學說結論是:. 這一個與行為人計畫有不同的風險
(還有114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