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戶籍法48-2條VS移民法第10條第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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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處理方式. 催告. 如果催告逾期不理,就有兩種情形. 有居住事實. 若查明當事人確實居住於預定申報戶籍地時,. 可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函送之定居證逕為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無居住事實. 如當事人未居住於預定申報戶籍地且去向不明時,. 戶政事務所應將該定居證歸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辦理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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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移民法第10條 第7項.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經許可定居者,應於三十日內向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戶籍登記,逾期未辦理者,入出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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