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間接正犯的打擊錯誤&教唆犯的打擊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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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8→)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ireduncan (Duncan)時間11年前 (2014/06/14 22: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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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你有聽過安麗嗎?. 啊,不是啦,你有聽過「正犯後正犯」嗎?. 意思就是說間接正犯後之直接正犯. 依題目來說. 過失的客體部分是沒有辦法用教犯處理的. 因為教唆犯需要有雙重教唆故意. 也就是說需要有->教唆特定犯罪的故意+教唆特定犯罪即遂故意. 那從這個部分來看. 過失犯的部分因為欠缺雙重教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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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8→)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lym (堅持理想.莫忘初衷)時間11年前 (2014/06/14 17:14),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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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間接正犯)利用乙射殺丙,乙槍法拙劣,誤射殺死丁。. ->甲對於目的客體(丙)成立「殺人未遂之間接正犯」;. 甲對於失誤客體(丁)成立「過失殺人正犯」。. =>請問,為何對丁是成立「過失殺人正犯」,而不是成立「過失殺人之間接正犯」呢?. 二、甲(教唆犯)教唆乙殺丙,乙槍法拙劣,誤射殺死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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