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繼承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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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therfk (一個人)時間12年前 (2013/10/05 23: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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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大原則. 1148-1:對外債務清償. 1173:繼承分配計算用. 前者有兩年限制,後者則無(應繼份前付). 所以主要重點便成,要還錢的人是誰. 甲說:依1153,兩者都要連帶負責,林秀雄師採此說. 最符合法條文義,但是對在兩年前沒受到贈與的人不公平,林老師也有說. 乙說:由兩年內受贈與的人負責

推噓4(4推 0噓 6→)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errywo (小木偶)時間12年前 (2013/10/05 17: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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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你把對內跟對外的關係搞混了. 簡單的來說1148-1是對外關係時適用. 1173是對內關係時適用. 也就是說只要是贈與符合1148-1的規定時. 這時候債權人都可以向被繼承人請求. 因此在第一題裡面B所受贈的房屋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不符合1148-1的規定故不列入對債權人負責之範圍. 僅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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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9→)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510193 (阿ㄍㄡˊ)時間12年前 (2013/10/05 13: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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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打擾了:. 在許律師的身分法書上看到一個問題不太清楚,. 希望有人能幫忙解惑><. 題目:. 甲積欠乙200萬,甲於100年8月1日死亡,死亡時遺留現金100萬,但甲於100年5月1日時. 曾贈與A子120萬,95年6月1日時因B之結婚而贈與B子80萬,此時甲之遺產法律關係如何?. 這是網路
(還有88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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