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考題]純正不作為犯 生母遺棄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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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沒有這本書,看到這段敘述,覺得應該是在講刑法第294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 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 此條文前段[遺棄],一般認為係以積極手段為之,為純正作為犯;. 而後段[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則是以消極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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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程怡的法學大意(P3-40)寫生母遺棄初生嬰兒,是純正不作為犯----為什麼是純正不作為犯???. 而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B】25 刑法第274條規定生母殺嬰罪,若生母以不哺乳之手段餓死其甫生產之嬰兒,此種犯罪行為係屬於何種犯罪類型?. (A)純正不作為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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