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刑法緊急避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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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的爭點在於丙對於乙能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能不能通過利益衡量原則?有無避難過當問題?. 性自主法益和重大身體法益誰大誰小?. 個人認為就本題而言. 乙重傷的部位剛好是生殖器官. 除了被犧牲重大身體法益外. 其性自主權之後也難以行使. 性自主法益幾乎不復存在. 所以本題的重大身體法益應該是大於性自
(還有65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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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思考如下. (一)乙. 1.不成立221. a.221= 意圖犯, 意圖滿足性慾. b.乙 無 滿足性慾意圖 構成要件不成立. 不再討論 2 3 階. 2.乙不成立犯罪. (二)甲. 1.間接正犯. 犯罪支配論. 行為人立於法律上或事實上優越地位. 支配他人為 行為工具. 除 正犯後正犯 外 被
(還有17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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