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證據能力跟合法調查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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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1推 0噓 13→)留言24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winterrain (冬天的雨)時間6年前 (2019/04/11 17:59),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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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跟你說一個實務的小祕密. 先看一下155II. 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看起來應該是. 證據能力+合法調查=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上面的"證據能力" 姑且稱為證據能力小寶. 上面說"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究竟是在判斷甚麼?. 當然是在判斷犯罪事實阿. 所以得作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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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15→)留言24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ChiehKuo時間6年前 (2019/04/11 10:51),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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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我剛開始上紀綱老師的刑訴. (第一次接觸這科目,沒買其他教科書). 看補習班書的時候覺得證據章節超級亂.... 感覺矛盾之處不少. 課本B 第20頁說證據能力認定標準是這樣. https://i.imgur.com/EmBbpi9.jpg. 也就是說有無證明能力跟是否有經過合法調查程序
(還有64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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