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解析111年憲判字第11號在行政法會怎麼考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rady)時間1年前 (2022/08/12 04:32), 1年前編輯推噓5(508)
留言13則, 7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 我是理律師 111年憲判字11號憲法判決對行政法考試超級重要,未來1-3年一定會出題。 千萬不要認為111年憲判字11號判決之後,大學對於任何不利「再申訴決定」 或「訴願決定」都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這樣觀念是錯誤的!!! 大家最關心的憲法判決又來了!這次的111年憲判字11號「公立大學就不續聘教師之再申 訴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案」,可考性非常考。 因為它不僅攸關憲法大學自治,更是不僅改變了「公立大學與教師間聘任關係」的定性, 也影響了「大學/教師之救濟方法」這個行政法常考的重點。所以這號判決絕對是未來一 到三年的行政法重要考點!!!這點就值得我熬夜做影片跟大家分享! ★影片連結(講義下載連結在影片中) 因為這號憲法判決對行政法考試真的超級重要,我盡量講的詳細,把內容拆成兩集。 ●第一集YT連結: https://youtu.be/v12BuFlPl0A
第一集主要是111年憲判字11號內容的重點解析。包含: (1) 背景知識 - 教師法之救濟流程 (2) 111年憲判字第11號之背景事實 (3) 111年憲判字第11號之重點 (4) 理解111年憲判字第11號一定要知道的重要概念 ●第二集YT連結 https://youtu.be/b53b_B6nZnM
第二集則著重在111年憲判字11號對「公立大學與教師間法律關係」既有實務見解之影 響,以及未來考試怎麼考。包含: (1) 變更公立大學解聘、停聘及不予續聘措施之定性 (2) 本判決後,公立大學所為之解聘、停聘及不予續聘措施,大學/教師如何救濟? (3) 行政法考試會怎麼考! 舊題新解!! 祝大家考試順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7.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60249946.A.3D0.html ※ 編輯: Rady (49.216.47.142 臺灣), 08/12/2022 04:33:51

08/12 06:22, 1年前 , 1F
感謝分享!
08/12 06:22, 1F

08/12 06:56, 1年前 , 2F
衷心感謝
08/12 06:56, 2F

08/12 07:58, 1年前 , 3F
感謝分享
08/12 07:58, 3F

08/12 10:06, 1年前 , 4F
感謝分享 但是之前FB行政罰法那篇貼文 告知你舊題解錯了
08/12 10:06, 4F

08/12 10:06, 1年前 , 5F
卻一聲不吭直接刪文重發裝沒事 給你箭頭
08/12 10:06, 5F

08/12 11:25, 1年前 , 6F
完了完了完了
08/12 11:25, 6F

08/12 12:55, 1年前 , 7F
把公立大學教授和學校間關係根本解釋成另一種東西,直接
08/12 12:55, 7F

08/12 12:55, 1年前 , 8F
迴避行政機關受監督應遵從上級的邏輯,感覺就只是玩文字
08/12 12:55, 8F

08/12 12:55, 1年前 , 9F
遊戲而已,還不如直接訴諸最上位的大學自治,把公立大學
08/12 12:55, 9F

08/12 12:55, 1年前 , 10F
作為行政科層體系的例外...
08/12 12:55, 10F

08/12 12:56, 1年前 , 11F
那這樣以後遇到不對等的大學不能興訟的案子時,是不是又
08/12 12:56, 11F

08/12 12:57, 1年前 , 12F
要解釋成不是行政處分?
08/12 12:57, 12F

08/12 22:13, 1年前 , 13F
同意樓上K大的見解,這號判決感覺有點硬拗。
08/12 22:13, 13F
文章代碼(AID): #1YzMTQFG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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