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新想像競合犯與既判力是否擴張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時間3年前 (2022/03/19 21:23), 編輯推噓2(2015)
留言17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舊法牽連犯雖被刪除,但實務擴大認定同一行為(具行為局部同一性等等可能被論以想像競 合) 假設A侵入住居而恐嚇取財,已經被評價為想像競合,那侵入住居經起訴判決無罪,該判決 既判力不及於恐嚇取財部分的原因,是因為此種想像競合本質上屬數個犯罪,並不是傳統認 定的“同一行為“(67年第10次決議),前述是書上內容。 我疑惑的是,上面那個見解是從哪來的?為什麼不是直接從單一性去想?被起訴的顯在性事 實無罪,自然也就不會跟潛在性事實產生不可分。若恐嚇取財部分被起訴,法院還是要審理 。 那要是依照書上寫的那個見解,要是一部被起訴判有罪,判決既判力是及於還不及於他部呢 ? 感謝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89.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47696228.A.490.html

03/19 21:33, 3年前 , 1F
及於吧
03/19 21:33, 1F

03/19 22:49, 3年前 , 2F
想像競合不是裁判上一罪嗎?
03/19 22:49, 2F

03/20 00:40, 3年前 , 3F
1. 那個決議是討論既判力擴張的問題,而既判力擴張涉及
03/20 00:40, 3F

03/20 00:40, 3年前 , 4F
的爭點,是案件單一性的判斷;單一性是討論案件與案件的
03/20 00:40, 4F

03/20 00:40, 3年前 , 5F
劃分,水平面觀察;同一性是討論判決與判決的關係,垂直
03/20 00:40, 5F

03/20 00:40, 3年前 , 6F
面觀察。
03/20 00:40, 6F

03/20 00:40, 3年前 , 7F
2. 假設:經起訴的一部犯罪事實被認為有罪,未起訴的犯
03/20 00:40, 7F

03/20 00:40, 3年前 , 8F
罪事實會因起訴客觀不可分而及於。若經起訴的一部犯罪事
03/20 00:40, 8F

03/20 00:40, 3年前 , 9F
實被認為無罪,則要區分是:一行為一罪(及於)、一行為數
03/20 00:40, 9F

03/20 00:40, 3年前 , 10F
罪(實務認為及於)、數行為數罪(不及於)。
03/20 00:40, 10F

03/20 00:40, 3年前 , 11F
3. 這次決議的情形是「經起訴之一部犯罪事實無罪,他部
03/20 00:40, 11F

03/20 00:40, 3年前 , 12F
有罪」之情形,且是「一行為數罪」的類別,故該無罪判決
03/20 00:40, 12F

03/20 00:40, 3年前 , 13F
既判力及於他部犯罪事實;如果就該他部分再起訴,會違反
03/20 00:40, 13F

03/20 00:40, 3年前 , 14F
再行起訴禁止的規定。
03/20 00:40, 14F

03/20 00:40, 3年前 , 15F
4. 最後一個問號:一部被起訴且判決有罪,他部分會因為
03/20 00:40, 15F

03/20 00:40, 3年前 , 16F
起訴客觀不可分而及於之。
03/20 00:40, 16F

03/20 00:40, 3年前 , 17F
以上是個人觀點,如果有錯誤觀念的話,還請大神多指教
03/20 00:40, 17F
文章代碼(AID): #1YDTbaIG (Examination)
文章代碼(AID): #1YDTbaIG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