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問題-不能未遂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安心豪)時間5年前 (2018/12/12 13:21), 5年前編輯推噓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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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博大精深,眾說紛紜。 希望前輩們能再予指導,解救小弟觀念不清之疾苦。 在此也要再次感謝受到前篇課業幫助的前輩們 ------------------------------------------------------------------- 不能未遂中,不能發生犯罪結果,還需要審查無危險。 理論有:客觀危險、具體危險、重大無知。 感到困惑之問題如下: Q1:甲拿著真槍要殺乙,但忘記沒子彈,開槍卻沒殺死人。 客觀危險理論: 1.客觀上沒發生結果,無危險,甲成立殺人未遂,可以主張不能未遂。 2.客觀上無發生結果,但一般人看到真槍時判斷仍有危險,故具危險性, 甲成立殺人未遂,不能主張不能未遂。 請問哪個是對的呢? Q2:承Q2,具體危險跟重大無知的推論結果,是否基本上相同呢? 1.重大無知理論:以行為人犯罪計畫為背景,並從客觀第三人角度判斷有無危險, 如果是自然事實的誤判,例如用糖殺人,即屬重大無知,無危險。 如果只是偶然因素,例如手槍忘記裝子彈,非重大無知,仍有危險。 故Q1案例有危險!甲成立殺人未遂,不能主張不能未遂。 2.具體危險理論:以行為當時一般人所認識之事實以及行為人所特別認識之事實 作為判斷基礎,再以一般經驗法則判斷有無危險。 一般人看到覺得有危險,依據行為人特別認識也有危險,故Q1有危險! 甲成立殺人未遂,不能主張不能未遂。 Q3:甲對芝麻籽產生過敏,誤食可能導致死亡,乙知道甲身體特殊情況,故做了 芝麻籽蛋糕,想要致甲於死,甲只吃一小口後身體不適,送醫急救,但沒有死亡。 1.客觀危險理論: 一般人看到芝麻籽蛋糕不覺得危險,乙成立殺人未遂,可以主張不能未遂。 2.重大無知理論:以行為人犯罪計畫為背景,並從客觀第三人角度判斷有無危險, 一般人看到甲的犯罪計畫,知道芝麻籽蛋糕可能致乙死亡,非重大無知,仍有危險。 乙論以殺人未遂,不得主張不能未遂。 3.具體危險理論:以行為當時一般人所認識之事實以及行為人所特別認識之事實 作為判斷基礎,再以一般經驗法則判斷有無危險。 一般人看到芝麻籽蛋糕不覺得危險,無危險。 但是再以行為人所特別認識知道芝麻籽蛋糕可能致乙死亡,有危險! 綜上,有危險,乙論以殺人未遂,不得主張不能未遂。 ------------------------------------------------------------------- 致上十二萬分敬意。 感謝再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91.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44592072.A.951.html ※ 編輯: sky2327189 (114.41.91.247), 12/12/2018 13:23:00

12/12 14:52, 5年前 , 1F
解題不要用客觀危險說吧,那是舊的理論了,客觀危險說
12/12 14:52, 1F

12/12 14:52, 5年前 , 2F
基本上就是事後諸葛、馬後炮,一但用的話那會導出所有
12/12 14:52, 2F

12/12 14:52, 5年前 , 3F
的未遂犯都是不能未遂這種奇怪的結果。
12/12 14:52, 3F

12/12 14:55, 5年前 , 4F
然後你的Q1第二個就是具體危險說啊,所以Q1的第一跟第
12/12 14:55, 4F

12/12 14:55, 5年前 , 5F
二照學說而言都是正確的,成立不能未遂與普通未遂。
12/12 14:55, 5F

12/12 16:20, 5年前 , 6F
至於Q2,兩說導出的結果不一定相同,但你這題的案例用
12/12 16:20, 6F

12/12 16:20, 5年前 , 7F
兩說導出的結果是相同的,都是普通未遂。
12/12 16:20, 7F

12/12 16:38, 5年前 , 8F
解題時可以三說併呈 但現在一般不採客觀危險說 那是已經
12/12 16:38, 8F

12/12 16:38, 5年前 , 9F
過時的理論理由如一樓 推導出來的結果非常奇怪 主因也是
12/12 16:38, 9F

12/12 16:38, 5年前 , 10F
因為不能未遂修法前後有差異 自從改為不能未遂不罰之後
12/12 16:38, 10F

12/12 16:38, 5年前 , 11F
採客觀危險說則形成處罰漏洞 故採其他兩說為宜
12/12 16:38, 11F

12/12 16:42, 5年前 , 12F
您的問題Q1基本上都對 只是不採客觀危險說 理由如上 Q2
12/12 16:42, 12F

12/12 16:42, 5年前 , 13F
其餘兩說推導出來結果大致相同
12/12 16:42,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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