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檢察事務官 偵查實務組 民法總則 債 物消失

看板Examination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0/23 12:49), 6年前編輯推噓7(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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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inanny (阿抱)》之銘言: : 想請問大家民事法的成績 : 我專業科目都55分以上 : 覺得不太會寫的刑法和行政法居然有60分 : 除了民法…只有23分… 本人民法也只有36分超傻眼..(5+18+1+12) 想說今年筆試榜首怎會平均才65分 話說本人第二題有18分還算可以看.分享一下架構: 1.買賣債權契約有效 2.移轉特定部分物權行為無權處分(土地法34-1) 3.本於誠信原則可以要求轉讓應有部分 (此係有實務見解的.字號忘了抱歉.應該也是較多人忽略之處.公職王也沒寫到這點) 4.代位行使共有物分割請求權 另外今年民法真的是超嚴.. 第3題我也有寫種類之債原則無給付不能問題. 但假設有經濟上不能之情形(雖非多數.但記得王澤鑑認此種情形也算給付不能) 結果還是1分.完全筆墨分數都不給 第1題5分也是無法接受 跟公職王解答只差未先撤銷意思表示就767(邏輯跳耀) 但至少也寫了第2考點縮短給付.至少給10分吧 第4題不高分 但我猜很多人忘記寫"材料危險負擔"的部分 我是最後1分鐘想到補了2行 感想:總覺得評分標準讓人無法接受 刑法第1題犯很基礎誇張的錯(雙重評價故意)還有23分 第2題忘了寫準強盜罪以及結夥三人計算之考點也有16分. 強制執行第4題覺得很基礎.結果也只拿10分 試想理由應該"結論"採學說見解而非實務(過程2說都有寫出來) 其他不說了 覺得今年各科評分根本亂改讓人難以接受.. (如刑法鬆到懷疑沒認真看.民法結論跟老師不同就給超低分) 只覺得老師很愛說學生要有自己見解(EX:今年司法官) 但結果就是見解與改題者不同就是給低分. 又不是過程沒把其他見解寫出來 常感覺只因結論不對就超低分.連過程寫對部分的分數都不給(今年民法就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93.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8734184.A.FDD.html ※ 編輯: funghi4720 (114.42.193.192), 10/23/2017 13:16:29

10/23 13:18, , 1F
民法第二題我討論債之更改和代物清償,拿20分,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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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接受的是智財第一題,我有寫關鍵字廣告屬於初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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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混淆,還分別討論了商標混淆誤認和商標淡化,結果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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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超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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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疑是計算分數時寫錯了,已申請複查並現場閱卷,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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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心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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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你民法超高分超羨慕QQ 你第一題智財真的太誇張.40分只給三分很沒品.又不是指抄題目 我第1題事前完全沒看過關鍵字廣告這個案子 有討論到商標淡化 答案寫錯(實務認為商標法無責任.僅公平交易法) 因為個人基於我法感情覺得不安他個罪不行 硬是亂掰寫他構成視為侵害商標權 最後拿23分供參 這次真的覺得完全再比運氣.評分標準讓人費解 話說借問一下 複查成功加分的多嗎?害我也好想QQ ※ 編輯: funghi4720 (114.42.193.192), 10/23/2017 13: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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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吧,基本上就只是把考卷調出來看分數有沒有記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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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有沒有加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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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也不會針對你的答案給任何評語或者糾正,就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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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點,看卷事實上沒有什麼幫助。除非真的有老師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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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在上面寫不該寫的還是畫圖才有可能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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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申請,還不知道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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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能賭賭看算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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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法制有上,不至於今年全部槓龜,不然我一定跟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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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對幹到底(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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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你的答案真的值得3分以上 搞不好實際上是3X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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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有上太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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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我民法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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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四題只有5分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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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第一題非商標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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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單沒有名次啊,怎知榜首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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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3601&c=106130 檢事官過1試的成績單沒有名次 有的是沒過1試但50分以上的人 看來J大是過1試的人 ※ 編輯: funghi4720 (114.42.193.192), 10/23/2017 15:38:42

10/23 22:58, , 21F
我本身也覺得民法改題老師的評分方式很無法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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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民法四題的擬答比對補習班的解答亦四平八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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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個15分上下應該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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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四題分別是:22/20/4/5,一整個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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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很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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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3:04, , 26F
感覺都是在比運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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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unghi4720 (114.44.184.23), 03/10/2018 15:41:30
文章代碼(AID): #1PxNJe_T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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