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俸給法第11條 同官等內調任高職等職務消失

看板Examination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05 19:20), 7年前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你看"公務人員俸表"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一) 調任種類 分為平調、升調、降調三種。你說的權理屬於升調 (二) 回到你的問題 假設你的資格是七本一俸點415 1.升調8職等(資格未達調任職等最低俸級): 敘八本一俸點445 2.降調5職等: 敘五功三俸點415 (三) 對照組 假設你的資格是七功六俸點590 1.升調8職等: 敘八功四俸點590 2.降調5職等: 敘五功五俸給520,「原敘俸點仍照支」 個人理解,有錯請不吝指正 :) ※ 引述《gubber (gubber)》之銘言: ※ 引述《gubber (gubber)》之銘言: : 想請問俸給法第11條第1項 : 在同官等內調任高職等職務時: : 1.具有所任職等職務任用資格者,自所任職等最低俸級起敘。 : 1.具有所任職等職務任用資格者,自所任職等最低俸級起敘。 :  我的想法: :   :  如單列七職等,調任七到九職等職務,敘七本一。 : 2.如未達所任職等之最低俸級者,敘最低俸級。 :  這邊卡關了。不知道什麼情形才會未達所任職等最低俸級,一直想成權理, :    :  麻煩各位先進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38.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78344819.A.942.html ※ 編輯: acid99 (114.47.143.203), 11/05/2016 20:05:38

11/05 20:33, , 1F
個人認為原PO有點想的太死 或是沒直接看俸表
11/05 20:33, 1F

11/05 20:34, , 2F
這個法條配合俸表看很清楚的
11/05 20:34, 2F

11/05 20:38, , 3F
不過你這邊好像有一個錯誤耶 你這裡舉的對照組例子
11/05 20:38, 3F

11/05 20:41, , 4F
依照釋字483 應該是敘五功五沒錯 但是俸點一樣是590喔
11/05 20:41, 4F

11/05 20:42, , 5F
俸給法11條3項是寫年公俸敘最高級但原敘較高俸點照支
11/05 20:42, 5F

11/05 20:48, , 6F
我剛去看了俸表 委任五職等最高年功俸是10等 所以你舉
11/05 20:48, 6F

11/05 20:48, , 7F
的對照組例子應該是敘委五功十 但俸點仍是照支590
11/05 20:48, 7F

11/05 20:48, , 8F
的對照組例子應該是敘委五功十 但俸點仍是照支590
11/05 20:48, 8F
啊 漏了最後那一句,感謝提醒! ※ 編輯: acid99 (223.140.83.100), 11/05/2016 21:21:58

11/05 22:30, , 9F
謝謝兩位板友!
11/05 22:3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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