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不當得利或有關其他的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哈哈)時間9年前 (2015/06/08 19:55), 9年前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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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 問題 我問過兩位 律師考試及格的碩一研究生 兩個給的答案都不一樣 一個說可以討 一個說不可以討 請參照 生活題: 買方(甲)向賣方(乙)買手機,甲拿到之後去包膜,花費150元, 後發現是泡水機,因瑕疵關係解約,彼此還手機跟退錢。 至於包膜的錢,甲是否能夠請求返還呢? 因為乙如果要把手機拿去維修,還得把包膜拆掉, 對乙毫無利益可言 法律問題: 甲乙雙方買賣交易A屋,後買方裝潢A屋花了200萬元, 因故契約遭撤銷,此交易雙方變成互相不當得利關係, 互相還錢還屋。但那裝潢200萬該怎麼算呢? 因為賣方還要花錢把裝潢拆除,才能原屋出售; 或若不拆除不符他人使用目的造成販售困難, 以上 有高手願意提供點意見嗎 或者提供各種實務見解 或者各家學說可供參考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8.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3764504.A.EB9.html

06/08 20:06, , 1F
答案不同正常 因為您的原因事實都無法特定
06/08 20:06, 1F
生活題 答案不一樣 法律問題 答案也不一樣QQ

06/08 20:10, , 2F
你第二個部分裝潢後附合成為不動產之一部,增加不動產價
06/08 20:10, 2F

06/08 20:10, , 3F
值,解約後房屋所有權歸賣方所有,就裝潢部分賣方受有利
06/08 20:10, 3F

06/08 20:10, , 4F
益,當然可以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06/08 20:10, 4F
他裝潢的是恐龍造型呢 原本他是要開恐龍主題的餐廳 結果裝潢好了之後 因故契約遭撤銷 誰要買有恐龍造型的店面阿 哪來增加價值 屋主為了把房子賣掉 還得花錢重新打掉 他也受損害 ※ 編輯: haha777 (1.34.18.141), 06/08/2015 20:52:20

06/08 21:27, , 5F
生活題直接引民259條第四款,受返還時所得利益限度內
06/08 21:27, 5F

06/08 21:27, , 6F
返還(維修是返還後的事);法律題引民91條本文的信賴利益
06/08 21:27, 6F

06/08 21:27, , 7F
保護之損賠,或討論但書撤銷原因即可。
06/08 21:27, 7F

06/08 21:28, , 8F
更正是259第五款
06/08 21:28, 8F

06/08 21:31, , 9F
走不當得利,可以主張有益費用返還
06/08 21:31, 9F
那對方主張無益呢? ※ 編輯: haha777 (1.34.18.141), 06/08/2015 22:10:42
文章代碼(AID): #1LTOAOwv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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