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102律師民訴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芋頭)時間11年前 (2014/12/30 11:36), 11年前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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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ris1174 (罐頭)》之銘言: : 102年律師民訴考題其中有一題說 : 甲公司起訴乙公司要求某乙依消費借貸契約為給付 : 某乙抗辯簽約人並非該公司董事長,因此契約無效 : 但法院認為該簽約人是乙公司的總經理,仍有簽約權限 : 因此判甲勝訴。 : 嗣後乙公司又以甲早已知悉簽約人非乙公司的董事長而仍簽約 : 契約應無效 : 主張甲應回復原狀,依侵權行為、不當得利對乙損害賠償 : 甲則抗辯本案已有前案的既判力 : 退步言之,相關爭點亦應有爭點效的適用 : 問後訴法院應如何判決? : 我想問大家 : 這題可不可以認為前訴的訴訟標的(消費借貸契約的債權) : 是後訴的先決問題(不當得利的無法律原因) : 有既判力禁止矛盾的適用 : 後訴法院應以消費借貸契約的債權有效為前提判決乙敗訴 : 可是這樣子好像就寫不到題目問爭點效的問題了...... 對於你這樣子問問題,提供你一些不同的看法: 很多時候無須執著答案是否正確,答案是否正確有時繫於你的理論, 你認為該用A理論的時候,答案可能是甲 你認為該用B理論的時候,答案則可能是乙 重點是你(考生、律師)的說理能否說服裁決者(改題老師、法官) 我今年律師有錄取了,雖然名次不高(6xx名),但司法官名次也不算太差(326名), 因為準備方式就是以題目為核心,我自認我對題目已經作到有一些既定套路了, 雖然不能保證高分,但如果爭點沒有判斷錯誤的話,一定要得到基本分。 我把我的思考脈絡(不是答案)供您參考, 不限民訴,其他科目也可以用類似的想法,最後再回答你的問題(以我的觀點)。 還有建議提問時,題目應該要確認完整, 你問的應該是今年(103)的題目,其實簡單上考選部網站複製貼上就可以, 建議不要自己手打或手抄,別字或漏字有時候會影響題目當中關鍵字句的意思。 -- 完整題目如下: 二、甲以乙公司向其借款,依據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起訴請求乙公司給付款項。乙公 司則抗辯:本件借貸契約係由非其公司之董事長 A 所簽立,對其公司不生效力,自 無庸負擔清償責任。法院審理結果,認 A 雖非為乙公司之董事長,但仍擔任總經理 一職,故其有權簽立消費借貸契約,依據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判決乙公司敗訴確定 (下稱前案訴訟),乙公司並已給付甲款項。乙公司嗣以甲明知 A 非為乙公司之董 事長,竟與其簽訂消費借貸契約,該契約自始無效,依契約無效回復原狀、侵權行 為損害賠償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規定,另行起訴請求甲給付乙公司該借款(下稱本 案訴訟)。甲抗辯:本件已有前案訴訟,故乙公司提起本案訴訟違反既判力,退步 言之,前案訴訟中已就 A 有無權限代表乙公司簽立借貸契約為認定,於本案訴訟應 有爭點效之適用。試問:甲之抗辯有無理由,本案訴訟法院應如何處理?(37 分) -- 以下是我看到題目的思考: 首先先看此題配分,決定要用多少時間處理。  這張考卷滿分165,配分37分,考試用時120分鐘,  粗估這題約25分鐘左右必須要解決,扣掉審題時間,基本上20~25行應該差不多,  在考場上就是大約兩大格或是用到第三格的前幾行。 確認時間後立刻進入審題。  審題要先把題目要問的東西找出來(爭點意識),  本題爭點看似綠字部分,也就是後訴所受拘束為爭點效?既判力?  但我認為這其實是在考前後訴是否為同一事件的判斷 提醒一:題目有時候有陷阱,給了你兩個選項,但是真正爭點不一定是那兩個,      有可能是其他效力,或其他問題,這部分涉及基本概念是否清晰 其次這個題目的爭點太少,所以要小題大作。  我在考場瞬間反應認定這是一個實例包申論的題型,也就是說理導向的題目,  基本上結論只是輔助,重點是考基本概念能否清楚論述。  提醒二:小題大作的特色在於要充篇幅,但不要無謂亂塞,基本概念闡述是      不錯的選擇,或者完整操作三段論證、正反論證、掉書袋均可      多作題目自然就可以快速反應了 審題完立刻進入進入解題架構,我在考場上手抄的解題架構如下:(實際寫法後附) 1.同一事件 a.闡述 b.既判力 c.爭點效 2.涵攝 a.前後SO (SO是訴訟標的sue object的簡寫) b.爭O(←這是圈圈,我認為應用爭點效的意思) c.既X 3.結論 -- 現在回答你的問題,這其實是一個同一事件的問題, 既判力跟爭點效適用對象、範圍並不相同, 所以這個考題幫助你發現你這部分的基本觀念不夠清楚。 又傳統同一事件(既判力)可能產生禁止矛盾的範圍非常非常的狹隘, 這也是爭點效、反射效、擴張效..等理論產生的原因。 看坊間或補習班擬答的時候不要順著答案看, 要想想自己為什麼判斷不出來? 是基本概念不清楚?還是欠缺爭點意識?如果是基本概念不清楚,請立刻解決! 欠缺爭點意識,請多作同類型題目。 如果基本觀念正確,有時甚至會發現坊間或補習班的擬答似乎方向錯誤? 附帶一提,如果你不是目標放在前一百名或台大法研之類的強者, 到了考場,一定會有你忘了、未釐清、不會的題目, 既然這是必然會發生的事情,請面對它並設法處理這樣的狀況。 建立一些解題架構類型我認為是個不錯的手段,雖然答案不知是否正確, 但架構先放上去,可以要一些基本分(這才是真正的筆墨分數)。 以下提供我在考場實際答題大致寫法,我當時沒有打算拿高分, 但我有「如果我的爭點沒有判斷錯誤,改題老師必須給我基本分」的自信 (我這題只拿了20.5分) 當時審題、思考簡寫架構我應該花了超過3分鐘,也就是只有21~22分鐘可以寫 (一)同一事件,及既判力與爭點效之適用對象  1.所謂同一事件係指...(請不要超過3行) 2.民訴400所稱既判力係指(同樣3行內) 3.而學理上所稱之爭點效則以...(3行) (二)本例前案、本案「非」同一事件,本案中甲抗辯____有理由,____抗辯則屬無據 1.本例乙對甲前案以____關係起訴,訴訟標的為,本案則以____, (以下略,3~4行) 2.前案中____事項業經法院____,並經兩造____,基於訴訟法上誠信原則、____ 賦予____事項一定拘束力應屬妥適。(3~4行搞定) 3.至於本案中甲另以____抗辯,因____,並不適用...(2行) (三)結論:本案法院應判決甲之訴____ 1~2行內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45.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9910618.A.EBA.html

12/30 11:55, , 1F
請問芋頭大大怎樣的方式可以提升寫題審題技巧
12/30 11:55, 1F

12/30 11:57, , 2F
多寫,但限時。 寫完立刻檢討.. 一兩周就會有感覺了
12/30 11:57, 2F

12/30 11:57, , 3F
是要真的實際練習還是寫大綱即可
12/30 11:57, 3F

12/30 11:58, , 4F
都要練習啊.. 寫大綱就限5分鐘,全寫就限25~30分鐘
12/30 11:58, 4F

12/30 12:00, , 5F
我考前一天一定全寫1~2題,其他就單練寫大綱
12/30 12:00, 5F

12/30 12:01, , 6F
限時全寫,就會發現真的寫不了多少,才會思考怎麼精簡
12/30 12:01, 6F
※ 編輯: taro (118.165.145.51), 12/30/2014 12:05:11

12/30 12:16, , 7F
推~
12/30 12:16, 7F

12/30 12:45, , 8F
推 謝謝分享
12/30 12:45, 8F

12/30 18:18, , 9F
37分拿20.5分,拿過半的分數了...就上榜來說,很夠了。
12/30 18:18, 9F

12/30 20:36, , 10F
我為了節省時間 解題書全部都用看的 也沒限時 後來考試
12/30 20:36, 10F

12/30 20:37, , 11F
時發現時間很趕也無法五分鐘審題 所以大綱也沒寫 就直接
12/30 20:37, 11F

12/30 20:38, , 12F
下筆了 想到什麼寫什麼 於是落榜事後證明解題書用的一點
12/30 20:38, 12F

12/30 20:38, , 13F
用處都沒有
12/30 20:38,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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