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補習] 李澤老師 行政法
我來回一下噢~
其實我們現在進行的內容還不到一半
還在相對抽象的總論性章節
在幾堂課後會進入比較具體的重點
包括處分~契約~甚至後面的救濟
那時候要背的東西就多了
不管是觀念條文操作還是解題
可是有太多同學會在前面就背一些抽象的概念
致使後面東西越來越多時就念不下去也背不完
而且總論的觀念不需要硬背
我強調觀念聽懂,到後面章節自然就可以整合並且活用
死背可能無法應付現在的考題
如果您仔細想想我上課有說這裡不重要的地方
當然不是全部,是相對小的部分,可能占不到內容的一成
重要的我們會反覆講好幾次
譬如層級話法律保留的圖表我們不知道看了幾十次
所以我說不重要的地方
翻譯就是
”真的不重要“
不用看的地方
翻譯就是
“真的可以跳過”
但相反的
我沒有說不重要的,帶大家反覆看的,花很多時間解釋說明跟解題的
請 務 必 多 看 幾 次 而 且 記 起 來!!
提醒同學哪裡重要不重要
是為了減輕大家對行政法的負擔與障礙
因為行政法東西真的很多
現在我們還在前1/5
在進行一陣子
會更有感覺的
最後,我強調略讀的方法
因為大家是初學者
我們希望能夠讓大家進入狀況
然後反覆多看幾次
切記
花同樣的時間
詳詳細細地看一次
不如大概的看三四次
效果就會出來
您就會懂得我說的意思
東西沒有反覆看反覆思考
無法變成自己真的會用的素材
之後上課我會在說得更清楚
要記的東西會要大家用力記!
加油了夥伴們~!
※ 引述《bastet729 (bastet)》之銘言:
: 我上保成高普考李澤老師的行政法
: 現在課程進行到一半 感覺有點困難
: 上課發的講義會標粗體或話底線 不過老師經常說:
: 哪個東西"不重要,要看也可以,不看就算了"
: 第一次遇到這種說法@@..
: (不過有些內容是我正打算劃重點下去 看起來申論題就是要寫這些東西@@
: 或是某些釋字還是有粗體跟底線 不過老師說不重要)
: 老師講課不像一般補習班老師 大多是到了重點會放慢速度
: 然後說哪些東西很重要 要背起來(有時候還是會)
: 而是用一種說故事的方法 特別強調事件的前因後果
: 關於一些定義的東西 老師常說 用自己的話寫出來就好
: 不過其實我看過有些人的考卷 用自己的話寫完全一眼就看出是門外漢的狀態@@
: 申論題像在寫作文...看完也不知道他在說哪個概念
: 我還是傾向至少背一些關鍵字 因為我聽說有典委改題是只看關鍵字的
: 文法怎樣 沒有連接詞或直接用冒號他都不管
: (我遇過有法律系的是釋字的粗體字一字不漏的背的)
: 我在想老師是不是怕行政法給初學者感覺太艱澀
: 所以鼓勵大家第一次先略讀(這部份他也有說過...)
: 不過現在課程已經進到一半了
: 我在想老師說的:"想要記也可以,不想記就算了" 是不是應該翻譯成>>>"最好背起來"??
: 或是:"這邊釋字幾個挑一個記">>> 要翻譯成"編號都要記,挑一個背"??
: (目前還是有看過直接拿某一個釋字來考內容的題目...不純粹是當引用)
: 有粗體或底線的 是不是某種程度要記的意思?
: 其實我在想一般補習的幾乎不是因為興趣 會整天浸淫在法律問題的研究裡
: 自然有一些限索就可以寫出很多東西 或是其實還是下過苦功...
: 目前想要好好記一些東西 不過實在不知道要怎麼下手
: 懇請有經驗的學長姐指點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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