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高考財稅民法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顏舍小品)時間11年前 (2014/07/07 06:5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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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iShouBou (狗賊韋小鴇 )》之銘言: : [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 : 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 申論題究竟在考什麼呢? : 第一題應該是考優先承購權吧 : 第二題連帶保證人又沒有先訴抗辯權 : 那丙到底要跟乙主張甚麼東西? : 對了 : 話說第一題我把債權效力和物權效力寫反了 : 噴了 : ... 第二題真的頗詭異 能寫的東西不多,小題大作的情況下,解釋一下連帶保證、連帶債務的性質 然後281、749丟出來,闡述一下法定債之移轉以及代位權是啥鬼 最後結論是無法對債權人主張任何權利,僅能向債務人主張blablabla 不一定要肯定他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就像刑法不一定會成罪一樣 一點想法供參考,有誤還請指正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0.161.2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4687484.A.3D3.html

07/08 23:33, , 1F
用742比較妥當吧,畢竟是在問對債權人的權利
07/08 23:3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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