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警特三等討論(法制)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麥靠貝)時間10年前 (2014/06/16 18:34), 8年前編輯推噓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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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home56 (有情有義56)》之銘言: : 好像滿少人討論三等的,不知道大家考的如何呢? : 不限定類科都來討論吧 : 我覺得英文最難 唉 我考的是三等法制 提供一下自己的心得 一、智財法 1.第一小題應該是考專利法43II,我寫到43IV了哭哭 2.第二小題要分別從專利法及著作權法角度分析 就專利法角度而言,我覺得影印並不是58III的發明方法之實施 就著作權法角度來看,影印雖然屬於重製行為,不過專利公報應該是第9條的客體 不屬於著作權的客體,所以沒有侵害重製權。 但我不確定專利公報是公文還是第二款的物品 3.商標法的部份,首先A商標權人只在國外註冊,依照屬地主義,在我國內就沒有商標權 保障,所以A不得主張甲侵害商標權。這邊可以補充商標法第2條的任意註冊主義 不過只寫這樣就結束實在不夠看,因為題目還要你依照各種情形分析之, 所以我再假設如果A有在我國註冊的話,那麼甲的改裝行為就有36II「權利耗盡」的爭點 雖然商標法採取國際耗盡原則,但真品平行輸入後如有改裝、加工,變更的行為, 仍舊屬於侵害商標權,A可以主張68的民事救濟,甲亦依95條負刑事責任。 4.搜尋引擎這一題,只要把著作權法65II的各款事由背出來涵攝個案事實討論即可 我覺得甲雖然是把館內書籍全文掃描,不過其目的僅在推廣知識,其利用結果也沒有影響 到潛在市場和現在價值(因為使用者還是無法完整接觸著作內容),所以還在合理使用範 圍內啦(個人結論),這題只要有背出65II的四款事由,再加以簡單涵攝 應該就有基本分了。 二、刑法和刑訴 1.第一題就考贓物罪的故買行為+甲乙共同正犯+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2.第二題竟然考投票行賄罪,條號我沒記,要件也是憑己意闡述,內容就是賄選的行為 具有對價關係,會破壞民主國家中選舉制度的公正性,客觀要件該當,主觀具有故意, 違法且有責。 不過關鍵是接下來的集合犯考點,看到題目中乙分別對ABCD四人賄選就警覺到了 最高法院的決議(95年?)認為投票行賄不是集合犯,應該數罪併罰,但學者認為這樣太 殘忍,不符責罰相當,故應該解為集合犯,所以只成立一罪。 乙就未滿18歲,應減輕其刑或免除其刑(題目沒講乙是否滿14歲),至於甲好像是共謀 共同正犯,這邊我就沒寫到了CC 3.第三題刑訴有點難,尤其是前行為的合法性牽動著後行為是否合法..... 本案拘提我覺得違法啦,因為違反先傳喚再拘提的原則,不過也有可能符合逕行拘提的事 由啦(毒品罪的刑度應該>五年)!第二個附帶搜索的行為因為前行為的拘提違法,沒有 一個合法前行為,所以也違法。 再來,進入房間搜索的行為也違法,因為S131I限於「對人」的搜索,理論上找到犯人後 就應該要退出住宅,但本件中警察還是繼續對甲的房間進行搜索,OUT! 最後一個另案扣押的行為,同樣也是因為沒有一個合法的搜索前行為,所以也OUT, 個人結論是,四個行為統統出局 4.告訴的要件:申明犯罪事實+表達訴追之意,所以本案有合法告訴,效力是S239及於其他 共犯。 甲提出和解書只有民事和解的效力,似乎不影響乙之告訴,所以沒有撤回告訴的問題 (這個不確定) 警方查出丁有涉案:數人共犯一罪>相牽連犯罪>移送檢方依S15合併偵查起訴>265追加起訴 先分享這兩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224.1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2914849.A.A73.html ※ 編輯: s213092921 (111.254.224.123), 06/16/2014 18:38:05

06/16 19:42, , 1F
刑訴四 主觀不可分效力及於共犯 應該沒有追加起訴問題
06/16 19:42, 1F

06/16 20:01, , 2F
樓上說的是乙的告訴效力,檢方是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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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0:18, , 3F
99年第5次刑庭決議認為不是集合犯吧?而是接續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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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0:22, , 4F
跟起訴不可分搞混了 哈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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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0:24, , 5F
不錯啊
06/16 20:24, 5F

06/16 20:45, , 6F
XDD決議年度寫錯了,看來刑法要複習一下了
06/16 20:45, 6F

06/16 20:50, , 7F
不過S大能考上法警也很強了拉,警三應該沒問題了
06/16 20:50, 7F

06/16 21:01, , 8F
呵呵呵,能上當然是最好囉
06/16 21:01, 8F

06/16 21:57, , 9F
智財法第二題不知道有沒有公平交易法20條?
06/16 21:57, 9F

06/16 21:59, , 10F
智財法只要ㄧ年沒唸就會全忘光…
06/16 21:59, 10F

06/16 21:59, , 11F
誠園也不會開課給你們上
06/16 21:59, 11F

06/18 16:31, , 12F
謝謝樓上
06/18 16:31, 12F

09/02 11:50, , 13F
警特法制上榜了 謝謝大家
09/02 11:50, 13F
※ 編輯: s213092921 (140.123.194.157), 12/06/2015 13:45:28
文章代碼(AID): #1JdiWXfp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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