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行政法—反射利益已刪文
反正遇到保規論的東西,請切記:
1、把形式流程背起來寫出來
2、把該題爭點詳論
3、有時間好好的一說各要件涵一涵攝
那些邊際類型或實應立法論解決的保規論說理全部都是ox…
我很不相信說法律靠理解,有很多老師根本不跟你講德日美制度何以生成那樣
也不講這種法律文化這種制度下如何配套
一切都是在搞法釋義學,也就是不附原來理由單靠多歧文義在那邊爭論來爭論去
(咬文,或是體系解釋就是a非得搭b所以結果非得是c,這也是各法攻防之爭,比如身分法
或是怠金等罰執之爭事涉德日美體系不同,非得要用我國沒有什麼文化的開放性,去
在那邊咬多歧文義或多歧體系解釋非得有哪個是真理…)
其他國考二大類型保規論討論如下…
一、996公平法或各類行政罰能不能請求裁罰
其實大家也知道裁罰人力不足,所以鼓勵檢舉甚至有獎金,
但是政府絕對不會想要每一封都回
那這樣不去討論「立法論」上到底要不要耗巨大行政人力成本去回
和「行政機關到底能不能因人力不足有容許的執法怠惰問題」
在那邊跳針這空殼,想當然爾也不是只有許宗力老師、廖義男老師會操作保規論
蘇大法官老師乃自學公法強者兼及其本業民法與公平法強者,
996跳針保規論但無請求權就是他見解啊
那其他老師更分類型,那不是本來就應如此嗎?
本來在立法論就要討論是不是同業或是更限事實上的競爭者始得請求,
或者公平態樣不只公平法規範兩大類,還可分很多種類型討論
這就是要直接討論立法論了,干保規論這殼底事
「補充說明」:「我晚上想起來,以前曾就上面這麼說,我的老師沒有被我說服。
其實有一件好笑的事是,行政罰的本質是什麼?一定有人說無聊,行政罰就罰啊…
代誌嘸係憨人想得那麼簡單,這牽拖到吃飽撐著搞國家人民二分論而生的公法私法差異,
或是就事實言公法的東西有一部分跟私法完全一樣,那到底要怎麼界分哪邊是不一樣
而不是只有小修。
這裡不是要講判準,而是不管從留德學者從追繳或是行政罰的跳針:國家武力獨占、
禁止私人自力救濟,簡直把它當成國家是抽象人民侵權行為集合體為行政罰原則,
或是像美國法更直接了當好棒棒的懲罰性賠償與他的民事罰即行政罰也是這樣來看,
保規論好像就有了新生命,因為我上面表的基礎理由是借用刑法的公益乃私益之集合
,但是如果保規論還堅持二分好棒棒的基礎理論,那就像我前述所言,不管是公平法
裁罰或其他法裁罰,要考慮的都是到底有沒有具體侵犯到個人法益,進而討論個人利益
與於此開罰與否造成的相關損益相較,是否過小」
「補充說明2:」
「哪一天我國的立法精神也在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時,也許就可以採真正客觀訴訟,
管他保規論是代表什麼權,像美法二國的權利理論還是有點程序權與實體權黏著的想法,
全部都連動一如權利原始態樣,都有權好棒棒。保規論這東西之以出現,
被部分學者認為實非權利保護而係限制人權,其理由亦在此」
二、993田與建決議
1、現今學說,自程明修老師主張這是關涉公法上結果除去請求權後,林三欽師、
詹老師、馬克斯老師、李建良老師都是這麼主張的,沒有學說中槍問題
,程明修師文章應該很好找,李老師則是在幾篇文章如中研院保護規範理論文章有提到
2、但是這事為何要扯到保規論或公法結果除去請求權?
都說不能用基本權直接請求,乃多數學說
可是公法結果除去請求權,他 根 本 就 是 憲 法 防 禦 權 用 行政法 包裝 無添加
所以看到「行政法包裝」,就知道提公法結果除去請求權,也可以如此牽拖到保規論滴
因為保規論就是「行政法包裝,看似有肉實僅精美外觀之殼啊」
3、而且問題其實在於這個田啊建的是早先地目拿來管地的,可是現在用都計非都
故地目都不用來管地了
,而且不在登記規則上,那都不用當然是單純登記讓人家可能有誤會事實行為
,依行政處分定義也沒有生法效的法規,所以只是事實行為無誤了是吧?
不不不,你這樣會被地政尤其是土登老師酸很大的啊
何以故呢?這東西當然不在登記規則上啦,這是行政規則還是法命我也忘了
「辦理地目變更注意事項」
這東西麻煩就在於如該決議所示事上,因為現行規定你沒有把田變建是不能蓋的
就算你是都計的住宅區也一樣「影響了建築自由、建築權」
是的,這就是體制上為了保留給稅用的地目這殘留體制,造成了法效上的矛盾
一邊是事實 一邊生法效(稅基、得建築與否)
拜託念法律的人,將來當大人物請思考立法論,不要一天到晚像一堆學實咬文嚼字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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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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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部分散文文字,我又不是在當補教名師,你看到酸字也沒叫您全看完不是嗎xd
看您的回文,您都考上律師了,你不來回講一些理性話,這國家要是都真心理性論制度
又何必有我這種酸人在這裡多言呢?
您要是討厭酸話,先請去把那些來戰的人二砍了吧…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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