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100地方特考-行政法(國民旅遊卡補助)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麗塔媽)時間12年前 (2014/02/26 15:44),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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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mamarita Feb 26 15:23:49 2014 行政院為推動國民旅遊方案,選定特定行業作為消費行業,及特定銀行發行國民旅遊卡. 公務人員需依規定刷卡消費,始得申請補助費。某公務人員甲未依規定使用,其申請乃遭 駁回,試問此等規定有無違法?甲是否能請求救濟? 讀享跟公職王的解答: 認為駁回屬行政處分,應提前課予義務訴訟。 疑問: 為什麼此等駁回可以行政訴訟啊?我看林清老師的書,沒有關於休假補助可以打行政訴訟 的大法官解釋啊。 國旅卡的休假補助,到底算是內部管理行為還是行政處分呢? ps.就算可以打行政訴訟,也要先復審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78.102

02/26 16:19, , 1F
我認為答案錯了
02/26 16:19, 1F

02/26 23:30, , 2F
休假補助費→授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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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07:31, , 3F
請參看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1350號判決
02/27 07:31, 3F
文章代碼(AID): #1J3PjCST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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