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稅法 核課期間vs徵收期間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big)時間12年前 (2014/02/24 01:02),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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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非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想請問版上前輩 核課期間和徵收期間小弟一直搞不太懂 老師說先有核課期間才有徵收期間 若今天個人於5/2申報綜合所得稅--->原則上核課期間從5/2起算5年 但徵收期間是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6/1開始起算5年 所以是否5/2~5/31稅捐機關發現需補稅的事實都不能徵收款項??要到6/1才能徵收? 可是看講義上又說 核課期間係規定課稅事實在一定期間內者,稅捐稽徵機關得 發單[徵收]應徵或補徵之稅捐. 有點混亂= = 希望版上前輩可以給予指點迷津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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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31仍在核課期,所以被發現還是要補徵,若在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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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加5年以後發現就不得補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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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課是:核對課稅事實然後填發稅單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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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是:對於應徵稅捐得向納稅人請求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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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n年的所得稅 n+5的5/2~5/31發現也沒用 已逾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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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有不正當方式匿報就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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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課完之後總要作業時間再徵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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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2YczH_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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