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海巡特考 加考法規、勤務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噗啾)時間12年前 (2014/02/15 03:4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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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urce34 (蘇格拉底如是說)》之銘言: : 1.新聞來源: udn http://ppt.cc/kipt : 2.新聞內容: : 【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 海巡人員特考應考資格及考試項目將有改變,四等考試海洋巡護科別的航海、輪機 : 組別應考資格,增列「經交通部三等船副、三等管輪以上岸上晉升訓練合格者」 : 可以報考。另外,依用人機關的建議,海巡特考的各等別、科別,都要加考 : 「海巡法規」與「海巡勤務」相關考科,這項修正已經預告,將報請考試院會審議, : 最快明年即可實施。 : 考選部指出,從101年8月1日起,航海人員執業資格取得及發證事宜,都由交通部統一 : 辦理,但三等航行員及三等輪機員的執業資格取得,還是要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 : 發證書辦法」採岸上晉升訓練方式取得。 : 為了反映現況、保障考生應試的權益,將四等考試的海洋巡護科別的航海、輪機組別應 : 考資格,增列「經交通部三等船副、三等管輪以上岸上晉升訓練合格者」,可以應這二 : 組別的考試。 : 考選部表示,海巡署順應推動國考職能分析工作小組研究結果,配合特殊任務的實際 : 需求,就這項考試所需要職能,檢討整併各等別及科別應考的專業科目。 : 考選部表示,海岸巡防如果能進用兼具海巡法規及勤務專業職能者,有助於任務的達 : 成。因此依用人機關的建議,各等別、科別,都要加考「海巡法規」與「海巡勤務」 : ,因此修正科目名稱,依用人機關的建議,列明二者的占分比重。 雖然不認同但這是真的 : 考選部表示,「海巡行政」錄取人員,分發到一線單位執勤,具司法警察身分,從事 : 查緝走私偷渡、海域海岸執法勤務工作,應具備刑事法學素養,於是分別在三等考試 : 、四等考試的海巡行政科別專業科目中,分別增列「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刑法 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雖然是矯枉過正 但這已然是確切的事實'' : 另外考量行政法涉獵範圍較廣,涵括行政程序法,為增加應試科目的廣度,三等考試 : 、四等考試的海巡行政科別的專業科目「行政程序法」修正為「行政法」、 : 「行政程序法概要」修正為「行政法概要」 莫名其妙的修法 海巡勤務跟上述莫名其妙 加考的科目壓根沒關係 不董長官的考量ㄚ 只能說這是確定的考科 有志於海 巡的學弟妹們 加油吧 有問題歡迎提問 : 3.心得: : 老王都要屆齡退休了,還弄的那麼精實阿....... : 海巡搞得那麼硬作啥?和其他考試比誰考比較多科?又不敢真的去尬釣魚台。 : 查緝隊該不會也要去拼釣魚台和菲菲吧..... : 話說不知軍方那的至院役標準是否也有隨著提高,還是因為那邊募兵不順,招進 : 來的都是?? 所以只好加強這方的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64.180

02/15 10:40, , 1F
行政三等加考部份考選部遲遲不公告阿
02/15 10:40, 1F

02/15 11:46, , 2F
行政程序法本來就偏離不了行政法啊 不懂行政程序只會被
02/15 11:46, 2F

02/15 11:46, , 3F
訟棍搞死了
02/15 11:46, 3F
文章代碼(AID): #1I_dBeB_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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