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抵押權次序相對拋棄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mvpai3mvp)時間12年前 (2013/08/22 16:59), 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解答應該有錯 A地賣900萬,抵押權優先受償順序依序為乙:300萬 丙:500萬 丁:300萬 戊:200萬 在此合先敘明。 1.依本題題旨敘述,乙與丁進行相對拋棄,故乙丁位於同一順序,兩者所得分配的價額 需依其債權額比例分配之,至於其他抵押權人順序則不變。 2.賣得價金900萬應依下列順序分配: 乙:300萬 丙:500萬 丁:100萬 戊:0 3.乙相對拋棄於丁,順序變為: 乙丁:300萬 丙:500萬 乙丁:100萬 戊:0 4.乙丁兩人債權額皆是300萬,因此兩人合計可得分配價金之應以1:1比例分擔之: (300萬+100萬)除2=200萬 乙丁兩人各分配200萬之價金 5.結論: 乙:200萬 丙:500萬 丁:200萬 戊: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49.252

08/22 17:06, , 1F
太感謝了!!!這本每題相對拋棄都沒算被拋棄人 超擔心是我念錯
08/22 17:06, 1F

08/22 19:26, , 2F
這樣說起來讓我茅塞頓開XD
08/22 19:26, 2F

08/23 00:40, , 3F
推好心XD
08/23 00:40, 3F

08/23 09:41, , 4F
解答似乎解成次序讓與加相對拋棄
08/23 09:41, 4F
文章代碼(AID): #1I5TBz2n (Examination)
文章代碼(AID): #1I5TBz2n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