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法官門檻擬提高 須社會歷練3年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hwp)時間10年前 (2013/08/16 11:37), 編輯推噓15(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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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rtier (卡帝亞)》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16/35225474/ : 法官門檻擬提高 須社會歷練3年 2013年08月16日 : 為化解「奶嘴法官」質疑,考試院昨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考選部長董 : 保城希望修法後,未來要任法官者通過第一試,得先在社會工作2至3年後,再應第 : 二試,通過後受2年司法官訓練,才能任法官。對此,朝野立委均表肯定,曾任法官 : 的綠委劉櫂豪認為還應再嚴格一些,應明訂任司法官前須先當5年律師,或有司法教 : 職經驗,再透過選拔、推薦程序,才能成為司法官。 : 具律師資格的綠委高志鵬昨說,考試院修法算是「有點用心」,但他懷疑僅2到3年 : 的工作經驗,不足以讓奶嘴法官與社會脫節的訊問、審判結果從此消失。 : 綠委:高薪留人才 : 高志鵬認為,不如改善法官褔利,讓更多律師、法學學者願轉任法官,資深法官也願 : 留下來,不轉任更高薪的律師,如此對司法改革才有助益。 : 具律師資格的藍委李貴敏認為,具社會歷練可提升法官素質,但要清楚界定是什麼工 : 作經驗,若是連打工都算,就不好。 : 司法院對修法表示尊重。司法院人事處處長梁宏哲強調對法官已採取「多元晉用」原 : 則,檢察官、律師轉任法官實施多年,明年則會開放學者轉任法官,目的就是避免外 : 界對「奶嘴法官」的質疑。 : 綜合報導 : --- : 那如果已經先工作兩三年才應試的呢? 來看看我個人覺得有力的反對說吧,這篇文章在兩年前就被報導出來。 雖然我一試沒過(菸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328/33279193/ 年輕不該是原罪(姜長志) 2011年03月28日 最近閱讀一則新聞報導,司法院長對法官年齡很有意見,認為平均28歲就當上司法官對社 會而言是很危險的事。邏輯很簡單,年紀輕,因而資歷淺;資歷淺,社會經驗就不足;社 會經驗不足,對當事人就沒有同理心、會做出恐龍判決。一切的錯,是不該太年輕、一畢 業即考上。 資深未必判斷正確 我26歲考上司法官,勉強算是拉低平均年齡的幫兇之一,社會如此控訴,請容許身為「被 告」的我們作些許辯解。首先,建議寫該篇報導的記者,可以調查一下,作成遭社會撻伐 的數個「恐龍判決」(暫不論此詞對一生戮力於司法的資深法官有多不公平),其法官們 平均實際年齡為何?若稍作查證即可知,學長姐們都非常資深,至少絕非28歲。再者,這 些所謂「恐龍判決」都引據最高法院的見解,最高法院的老師們也不可能只有28歲。請問 ,這則新聞劈頭就說「近三年,考取司法官的平均年齡都在二十八歲以下,恐龍判決不時 出現」,正確嗎?對年輕法官們,公道嗎?更遑論近日身陷司法黃牛案的幾位高本院法官 ,似乎無人低於40歲以下。 年輕何時變成原罪?何時成為社會經驗與人生歷練不足、寫出恐龍判決的肇因?依現行法 令制度,目前大多刑事案件的證據調查與審判,絕非一個低於28歲年輕法官可以獨任專行 。新進年輕法官都須由資深庭長指導辦案、撰寫判決,不可以、也沒機會獨斷。如今,只 因出現與社會期待不符的判決,出現司法風紀問題,竟有人一股腦的把錯全歸咎於司法官 太年輕,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容我說幾句對資深學長姐極為不敬的話,請學長姐原諒。姑且不論資歷深淺可否以年紀估 量,試問,資歷深就等於「判斷正確」嗎?若此邏輯成立,則最高法院原本對強制性交罪 關於「強暴」的定義,社會為何無法接受?難道最高法院的老師們會是「資淺的娃娃法官 」嗎? 或許正因資歷與社會經驗尚淺,我們反而不太容易受「慣性思維」的束縛。我們有更多新 思考與判斷,挖掘新觀點,用新角度解讀證據。以交通裁罰為例,有的資深法官「依據經 驗」判斷警察不會說謊,而相信他們開罰有據。但年輕法官「沒有這種經驗」,所以會懷 疑「警察不會說謊,但不代表不會看錯、開錯罰單」。以盜賣帳戶為例,有的資深法官「 依據經驗」認為盜賣帳戶的被告均貪圖小利、說謊成性,對其辯解幾乎不採信,年輕法官 「沒有這種經驗」,反而想仔細傾聽被告說詞,苦惱如何判斷其所辯之真偽。 謙卑者才有同理心 但這是說資深學長姐的判斷錯了嗎?沒有同理心嗎?當然不是,或許他們才是對的,是我 們欠缺經驗才會自陷困擾。然而,心證判斷怎樣才正確,怎樣才有同理心,關鍵不在年紀 、資歷、經驗,而在於謙卑。 我們不需要離過婚,才能辦離婚案件;不需要殺過人,才能辦殺人案件;不需吸過毒,才 能辦吸毒案件;更不需出過車禍,才能辦交通事故案件。身為一個法官,我們應具備的, 是謙卑的反省自己不足、謙卑的跟隨學長姐腳步歷練、謙卑的學習不同專業知識、謙卑的 傾聽社會對我們清廉自持、量刑適當的期待,而非斤斤計較誰幾歲、誰經驗多才有資格當 法官。 年輕是活化司法界的本錢,不該是被污名化的原罪。 作者為司法官訓練所第50期學習司法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1.41.168

08/16 11:43, , 1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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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44, , 2F
推 不過我原本以為文章會更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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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2:37, , 3F
推~ 選才難阿,不是選老的就比較好 年輕不是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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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3:41, , 4F
偵查組的檢察官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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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4:30, , 5F
想起刑訴課堂上有名的"士林地院喇叭證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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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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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4:58, , 7F
喇叭案似乎是蠻久以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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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4:59, , 8F
在法院看過的年輕法官還比較認真,老法官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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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5:02, , 9F
老法官有人是認真到你希望他別那麼注重被告人權,快點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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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5:03, , 10F
煙毒犯在那裡吵別太理他,大家都想早點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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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老法官是讓人覺得他根本就是在等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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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5:06, , 12F
年輕或者年長根本不重要,工作態度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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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5:39, , 13F
上一篇有些人的留言真的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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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6:09, , 14F
其實兩邊論點都模糊掉了 被質疑應該是法官的"象牙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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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6:10, , 15F
因為直接從學校跳到法院 平常難以親身接觸到社會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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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6:11, , 16F
這樣就算法官當30年 思想還是容易被侷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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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6:12, , 17F
不代表全部 但總會有少數人因此而較封閉 進而影響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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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7:05, ,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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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7:26, , 19F
國內的法律系教育也很有問題啊...國外都是學士後法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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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7:33, , 20F
也很多國家不是學士後法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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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03, , 21F
看到新聞這樣鞭個沒完真的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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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29, , 22F
其實我還滿肯定的,沒社會歷練確實有些不足,美國法律系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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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30, , 23F
規定學士後才能就讀,有其他專業當底,以免都在法條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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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30, , 24F
雖然年輕不見得比老沒判斷力,但必竟關係民眾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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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01, , 25F
簡單說啦!不符合民粹的判決,很多就是被稱為恐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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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02, , 26F
官。人民公審我看才是最不會有恐龍法官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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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33, , 27F
推樓上,現在都馬媒體辦案,法官好像變得很多餘....
08/16 23:33, 27F

08/17 02:52, , 28F
大推 條理清楚 大勝一些倚老賣老的法官
08/17 02:52, 28F
文章代碼(AID): #1I3PwDAP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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