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刑訴-撤銷緩起訴
※ 引述《wowpupu (wowpupu)》之銘言:
: 請教大家:
: 關於緩起訴撤銷,甲傷丙,檢察官認過失傷害罪,予以緩起訴。丙醫治後,仍因該次車禍
: ,於緩起訴期間死亡,檢察官得否以丙嗣後已死亡,撤銷該緩起訴處分?
: 有聽到兩種見解:
: 一、讀享2012好用總複習,刑訴15頁
: 依刑訴253-1,緩起訴限於死刑、無期徒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而刑法277第2
: 項傷害致死罪,非屬緩起訴之案件,故得撤銷:
: (一)實務:此時並無刑訴253-3第1項各款之事由,應依刑訴260第1款逕行起訴,原緩起
: 訴處分失其效力(94台非215例)。
: (二)學說:類推撤銷緩起訴,先撤銷緩起訴後,再行起訴為宜。
: 二、刑浩南刑訴歷解、高點、公職王解答(95律師第3題第2小題)
: 死亡不符合刑訴253-3第1項各款,故檢察官不得撤銷緩起訴。
: 我是先看讀享,今天看到刑浩南的解答,覺得怪怪的,請大家幫忙,謝謝^^
: PS.95律師第3題第2小題
: 高點:
: http://lawyer.get.com.tw/exam/95test/lawyer/l-05.pdf
: 公職王:
: http://www.public.com.tw/2002/exam2/course/00160001000100050001.pdf
不去談其他的 我直接說 第一個見解好了 結論顯然是錯的
因為很簡單 過失致死 罪 是刑法第276條第1項 最重本刑2年以下
所以 第一個見解 根本上就前提錯誤
這一類的問題 在思考層次上 建議實體法 也要先熟悉
後續才能繼續鋪陳延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30.56
→
01/15 23:51, , 1F
01/15 23:51, 1F
推
01/15 23:52, , 2F
01/15 23:52, 2F
→
01/16 00:26, , 3F
01/16 00:26, 3F
→
01/16 08:37, , 4F
01/16 08:37, 4F
→
01/16 08:38, , 5F
01/16 08:38, 5F
→
01/16 09:14, , 6F
01/16 09:14, 6F
→
01/16 17:18, , 7F
01/16 17:18,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