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刑法-預見可能性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大仁)時間13年前 (2013/01/03 11:42),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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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swen (要作一個紳士)》之銘言: : 出處:101地特三等 : 考題: : A出國旅遊一個月,託鄰居B看管門戶。某日,甲擬進入A屋行竊, : 正用萬能鑰匙試著打開A屋大門之際,B發覺有異聲,走近大聲斥喝,並擬加予逮捕。 : 甲一時惱怒,乃以傷害之犯意,出手毆打B的臉頰並猛力一推,不料,B後退幾步, : 撞及牆壁,倒地不起,經人送醫後竟成植物人。問甲之刑責應如何論處? : 疑問: : 1.個人認為甲根本沒有辦法料想到如此B就會成為植物人吧(沒有預見可能) : 無法成立過失致死 : 2.但看了兩家擬答都解傷害致死... : 3.是我的想法異於常人嗎... 你看了哪家補習班的擬答。解出「致死」這種答案阿。。。 b倒地成植物人而已,人又沒死哪來死亡結果,植物人頂多是重傷 甲應該構成傷害致重傷罪吧 故意犯意+過失傷害=傷害致重傷罪 以一般人經驗來說,推一個人去撞牆,有可能造成該人重傷昏迷倒地成植物人 所以具有預見可能性。 推一個人去撞豆腐,會撞成重傷植物人,我想這個才算沒有預見可能性。。。 ---------------------------------- 以下我的感想 我覺得,預見可能性和因果歷程,這兩個東西,基本上判斷的本質上相同 都要用(1)一般正常人的價值觀,(2)一般經驗法則去判斷之 當然,你的價值觀或經驗法則,告訴你 推一個人去撞牆,很難有預見可能性,可以造成過失重傷的結果 那你就勇敢的寫出來吧!!!!!! 因為這是你的價值觀和經驗法則 但是,你要用你的價值觀和經驗法則,告訴閱卷老師,這是你的價值觀和經驗法則 你要寫的合情合理,並且能夠說服閱卷老師,這是你的價值觀和經驗法則 如同大家在上刑法的第一堂課,老師應該都會說 刑法沒有絕對的單一答案,每個人學的刑法也都不一樣 重點在於,合情合理。 (1) 你要硬說,推一個人去撞牆,那個人倒地後不會造成植物人重傷 你要說,因為牆壁是中國牌水泥,很脆弱,根豆腐一樣爛 普通人輕輕一撞,就如同撞豆腐一般,不會有事 (2) 又或者說,推一個人去撞豆腐,那個人倒地後造成植物人重傷 你要說,因為豆腐made in taiwan,品質有保證,堅如金剛石 普通人輕輕一撞,早就頭破血流,更何況重重一撞,當然成植物人 以上(1)(2)的例子你可以慢慢參酌一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3.207.78 ※ 編輯: P55555 來自: 36.233.207.78 (01/03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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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筆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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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po的價值觀&經驗法則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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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重點是論述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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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vFuNa6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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