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戶政 有關結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
※ 引述《misssea (咪思夕)》之銘言:
: ※ 引述《chemical755 (達叔)》之銘言:
: : 99地特戶政第35題
: : 依戶籍法規定,已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者,當事人得向何處申請結婚證明書或離婚證
: : 明書?
: : (A)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B)本籍地戶政事務所 (C)出生地戶政事務所 (D)任一地戶政事務所
: : 就我所知,因為戶政電腦化,所以大多都可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請領及辦理
: : 包括結婚證明書及離婚證明書
: : 我也到內政部法規查詢系統查詢過
: : 六、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結婚當事人依第三點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者,戶政事務
: : 所得於申請人繳納規費後,同時核發結婚證明書(結婚證明書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二、結婚
: : 證明書格式如附件三)。但結婚當事人嗣後申請結婚證明書者,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得核發
: : 之。
: : 所以我覺得答案應該是(D)任一地戶政事務所
: : 但是只要做到類似的考題,不論是國考歷屆試題或是參考書的題目
: : 答案都是(A)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 : 是我理解錯誤嗎?
: 重點在於題目問:當事人得向何處申請結婚證明書或離婚證明書!
: 根據戶籍法第十條
: 已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者,當事人得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證明書
: 或離婚證明書
: 因此 若題目只提及申請結婚證明書,答案則是(D)任一地戶政事務所
: 但 題目若提及離婚證明書,則當事人得向(A)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這邊有問題
以目前實務來說 不管是結婚或離婚證明書
都是可以在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你可能把「離婚證明書」和「離婚協議書」給搞混了…
尤其離婚證明書的情況是比較單純的
就實務來說 100%是任一戶政事務所都能申請
結婚證明書的情況就比較複雜了
因為牽涉到舊制儀式婚和新制登記婚的不同
在儀式婚的時代
因為婚姻的效力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公開儀式當下即已生效
因此拿來戶政事務所登記的那份文件就叫做「結婚證(明)書」
而在登記婚時代
因為在登記完成之前婚姻都並未生效
所以民眾填寫的那份文件叫做「結婚書約」
其性質為契約
所以
97.5.23後結婚者
來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證明書的時候
就只有戶政事務所核發的那種而已
這種結婚證明書任一戶政事務所都能核發
因為是用電腦印出來的
但是在97.5.22之前結婚者
來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證明書就會有兩種
第一種是和前者一樣由戶政事務所核發的
一樣也是任一戶政事務所都能申請
第二種就是當初民眾辦登記拿來的那份文件
這個當然就只有當初辦結婚登記的那個戶所才有
所以就這個情況來說
其實法條文字「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這句話也是有問題的
因為如果結婚完之後戶籍遷走了
他在新的戶籍地戶政事務所也領不到那份結婚證明書XD
最後再回到離婚協議書
當然也是只能在當初辦離婚登記的那個戶所才領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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