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司特四等書記官上榜心得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ichun)時間13年前 (2010/10/22 21:26), 編輯推噓11(1108)
留言19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一.成績: 國文:65 (申:49 選:16) 三合一:74 民法:65 刑法:65 訴訟法:43 法院組織法:60 總平均:62 錄取分數:59.83 二.背景與考試歷程: 某國立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在98年就報考過一次當練筆,今年「幸運」的 應屆考上。真正開始準備是在大四這年,曾經困惑於是否該補習或者購買 函授教材,後來還是決定靠自修,於是購買了補習班出版的國考書籍來看 。但因大四時仍外務過多,於考前4個月左右,常常好幾天甚至長達兩週 都無時間碰書,加上自己喜歡在宿舍念,自制能力又差,所以常念到一半 便受到電腦的誘惑而分心,而因此浪費了許多寶貴的時間,說實話自己花 在讀書的時間並不多,大概4小時左右吧。 在考完後,因知道答題有不少瑕疵或法條背誦有錯誤,且訴訟法這科差不 多都是用掰的,所以總覺得不會被錄取,連放榜日期也並未去注意,在得知 自己上榜前,總是會深深的後悔自己沒有投入更多的時間在準備考試,對未 來更是徬徨,甚至考慮服役時自願留營來賺錢,等退伍時在準備國考。在收 到考選部通知錄取的簡訊時還一度以為是詐騙集團,因從未對上榜抱有任何 希望,收到成績單後還真的嚇了一跳。 三.準備方法: (一).國文: 1.選擇題: 買林嵩的國文測驗強效讀本來看,偶爾專業科目念煩了就翻一下,多練習書裡 頭的題目,大致上就可以了。 2.公文: 公文的部分,因為在學校的時候有修老師所開的公文課,所以基本的寫法大致 都會了,找各個國家考試的歷屆考題來練習。 3.作文: 這部分我是沒花額外的時間準備,就考試當天硬上了….。 (二)三合一: 1.法緒、憲法: 買了伊藤的法學緒論(彩色版的那本),伊藤的這本裡面有許多的題目,花時間 把題目做過一次,把自己做錯的題目圈起來,考前在看過一次,應該就足以應 付了。 2.英文: 買了尤登煌+尤銘煌的英文來看。自己的英文底子十分薄弱,所以沒有多花時間 在這上頭,多練習書中所附的歷屆考題,提升點對題目的敏銳度。 (三)刑法: 買了張捷的刑法總則例題演練以及樂瑜的刑法分則。重點是熟讀總則,分則部 分就挑重點看就好(比如殺人、傷害、強盜、竊盜、性交等等)。會將比較容易 混淆跟重要的觀念或學說等等記在筆記上,考前衝刺時就只閱讀自己所做的筆 記。 (四)民法: 買了廖毅的民總、凌子邑的債總、李致斐的物權和林青松的身分法來看。其實自 己只準備好民總、債總和身分法,物權因修法過多,所以只有翻翻法條註意修法 內容而已。 (五)訴訟法: 1.民事訴訟法:買了何臻的民事訴訟法金鑰,因為自己民訴底子很差,所以沒花 太多時間在上面,僅看了國考較青睞的部分(如送達),其他部分 就都捨棄沒碰。 2.刑事訟訴法:買了邢浩南的刑事訴訟法,如同民訴,也是僅挑國考較青睞的部 分(如強制處分、證據)來看,其他的如上訴、非常上訴那些就都 跳過了。 (六)法院組織法: 沒買書,僅將歷屆考古題都蒐集起來讀,以及在網路上去找相關的資源來看, 重點我覺得是要把法條都背熟,且出題方式大抵都千篇一律了。 四.考試技巧: 其實真的要認識到考國考不是在作學問,就算你將整本書啃的滾瓜爛熟,但考試 時寫不出來,或者詞不達意,那也無法得到高分,所以考試的技巧就十分重要了 ,就算是不會寫,也要會掰,像這次的訴訟法,只有一題有把握而已,其他的甚 至連讀都沒讀過,但還是硬掰了七頁。字盡量寫的大一點,讓排版好看一些。 舉刑法來說,其實寫答案都有一定的格式,只要掌握好一定可以拿到基本分。 Q.甲拿刀刺乙,論甲的刑責? Ans:一.甲拿刀刺乙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271條第一項殺人罪。 (一)構成要件:甲明知拿刀刺乙可能導致乙死亡,而仍為之。若無甲拿刀刺 乙的行為則乙不會死亡,且乙之死亡結果可歸責於甲。甲的 行為該當刑法第271條第一項之殺人罪。 (二)違法性與罪責:別無任何阻卻違法事由,且甲具罪責。 二.甲拿刀刺乙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71條第一項殺人罪。 分析格式大概是這樣: 一.下標題 (一)構成要件:先主觀後客觀,在討論因果關係與歸責。 (二)違法性與罪責:除非有阻卻違法、罪責事由外,皆簡單帶過。 二.下結論 其實寫法有百百種,只要邏輯順即可,只要找到自己最順的寫法就好,我是去看 了各個考試答案來整理出自己的寫法,在整理時是用非常笨的方法,將答案用手 寫的寫在筆記本上,抄多了各家的回答技巧,就會知道要如何寫了。 在回答問題時,記得一定要抓到題目的重點來回答,千萬不要答非所問,那麼將 會很慘...。看過題目後,先在腦海裡簡單run過一次排版要怎麼編排,再開始下 筆。 至法條的部分,我是有去背誦的,將一些重要的法條塞進腦子裡,而一些重要的 實務見解也會去記下來,當然如果在寫答案時無十分把握,就不要硬寫條文,刑 法第271條殺人罪,假如忘記條號,那就寫殺人罪即可。 五.感想 能上榜真的是十分意外,雖然不否認自己也有認真準備過,但也知道自己並沒有 花太多的時間在上面,有許多比我認真的朋友卻落榜,真的覺得自己十分幸運。 自己沒有補習,所以許多資料都需要自己去收集,這也浪費了我許多時間,但我 覺得自己親手收集、整理,反而更能讓自己有印象。 平時就有認養貧童,假日會去做福田志工,覺得要多做好事,累積福報,這次能 錄取相信也是老天保佑。 希望我的經驗能給正在準備國考的各位一點幫助,也祝各位早日上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67.203

10/22 21:30, , 1F
恭喜!
10/22 21:30, 1F

10/22 21:31, , 2F
恭喜!也推你感想最後一段「多做好事,累積福報」
10/22 21:31, 2F

10/22 22:06, , 3F
刑法略懂怎麼下筆 謝啦 恭喜~
10/22 22:06, 3F

10/22 23:02, , 4F
不好意思有疑問~構成要件怎麼會是先主觀再客觀?
10/22 23:02, 4F

10/22 23:04, , 5F
如果是未遂犯就是先主後客沒問題~
10/22 23:04, 5F

10/22 23:06, , 6F
小弟也是在準備司特~剛好看到有疑問處~有說錯不吝指正!
10/22 23:06, 6F

10/22 23:08, , 7F
謝謝~~
10/22 23:08, 7F

10/22 23:24, , 8F
很實用的分享~謝謝!!
10/22 23:24, 8F

10/22 23:36, , 9F
回c大~這答題模式是我習慣使用的,不代表是對的,在方律
10/22 23:36, 9F

10/22 23:37, , 10F
師的刑法總則就有寫各個犯罪審查結構表,但我是觀察一些
10/22 23:37, 10F

10/22 23:38, , 11F
答題範例不會完全遵照這種審查結構去做答,我是去整理後
10/22 23:38, 11F

10/22 23:41, , 12F
得出這種寫法的。可能不是正確的審查方式,但是在考試上
10/22 23:41, 12F

10/22 23:42, , 13F
我是覺得還滿好用的= =...
10/22 23:42, 13F

10/22 23:50, , 14F
原PO是帥哥!!! 學妹友情推~
10/22 23:50, 14F

10/23 00:11, , 15F
我也推感想最後一段!!
10/23 00:11, 15F

10/23 00:29, , 16F
原PO是帥哥!!! 同學友情推XD
10/23 00:29, 16F

10/23 02:01, , 17F
帥爆了
10/23 02:01, 17F

10/23 11:34, , 18F
嗯~謝謝喔!我會像你看齊的!也恭喜你考上喔!
10/23 11:34, 18F

10/21 23:06, , 19F
宜群哥就是要互嗆才會上榜啊
10/21 23:06, 19F
文章代碼(AID): #1CmP41ly (Examination)
文章代碼(AID): #1CmP41ly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