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人名James當所有格使用要怎麼寫?

看板Eng-Class作者 (天使)時間13年前 (2012/07/10 20:2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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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很仔細地研究過這兩派,(a) James's 以及 (b) James' 而我的立場(較中庸)支持 (a) 且尚能接受 (b) 不像有些少部份的學校老師完全不能接受 (a) ,只因為他們的備課用書只有 (b) 如果原PO是國高中生,或補習班老師(跟我一樣),那就使用 (b) 寫法吧 因為就算是英語,一旦進到國民中學都會變形,國高中階段真的是 (a) 窒礙難行 但是 (a) 才是正確的,只是 (b) 近來有越來越多人接受的趨勢 我們來看看 William Strunk, Jr. 所編寫的 _The Elements of Style_ 是怎麼說得 (註:該書為寫作用書,被國外不少大學部的寫作課程指定為參考用書) Strunk 開宗明義地在第一章提到(在前言也講到一次),要寫所有格 『不管什麼子音結尾,一律加上 's 』 還舉例Charles's friend, Burns's poems, the witch's malice 不過有提到例外(一些古代的專有姓名如 Jesus 寫為 Jesus',以及另外幾種情況,如: for conscience' sake, for righteousness' sake) http://www.bartleby.com/141/strunk.html#1 ※ 引述《zsael (zsael)》之銘言: : 人名James當所有格使用要怎麼寫? : 我參考The boys當所有格要寫成The boys' 這樣寫是沒錯的,規則是 1. 複數名詞如果以s結尾,加上' 2. 複數名詞不以s結尾,加上's 3. 單數名詞的規則 Strunk 先生則是講的很清楚了 其實這是一個很容易被大家忽略的小地方,從每個人的國中一年級開始就被忽略 國民中學的教育就是會把一些知識給『簡化』,甚至有些會『避談』 就是把 My boss's secretary 改為 The secretary of my boss 但又不是每個老師都能把這個部份教好,顧及全面性 不過也不會有什麼影響,因為大考一定會把這種寫把法避開 我自己就是以為 (b) 才對的那一派,直到我念到大四,修了『論文寫作-文學與文化』 去圖書館找 Henry James 的資料時才發現每一本書都是 (a) 的寫法 (不過我有找到一本書寫 John Keats' poetry),後來去找了好幾本原文的文法書 沒有一本寫到 James' ,最後看到 _The Element of Style_ 才堅定自己的立場 我也有去問過美籍教授,她也是笑笑地用中文跟我說『你就乖乖的寫 (a) 就好啦, 不要寫 (b)』(該教授有參與國民中學教科書編輯及審定,她應該知道我以前很認真, 才會把 (b) 視為聖旨XD) : 所以人名James當所有格是否要寫成James' ? : 剛搜尋的結果有2種 : 1. : 表示單數時,在S的右上方加上一撇,然後再加上一個S。 : 表示複數或整體(整個家族)時,只要在S的右上方加上一撇即可。 : 例句: : Dennis’s home raised a Labrador dog. : 丹尼斯家養了一隻拉布拉多狗。 : The Dennis’ (home) raised a Labrador dog. (home可以省略,也可以加上) : 丹尼斯家族養了一隻拉布拉多狗。 : 2. : 蘇莉英文教室 : 當名字最後一個字是s時則在s後面加(‘) : ex: James’ Tomas’ : 不知道何者正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6.215.232

07/10 20:56, , 1F
謝謝^^
07/10 20:56, 1F
文章代碼(AID): #1F_1uEUj (Eng-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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