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公司要我自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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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rrischen2 (morrischen)時間13年前 (2010/10/21 17: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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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1Cl_gs_a ]. 作者: t0241682 (楚顏) 看板: Tech_Job. 標題: [請益]公司要我自動離職. 時間: Thu Oct 21 16:32:51 2010. 事情是這樣的,. 我到這間新公司大約一個多月,. 以前做網通的RD測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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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cknate (阿撒不魯)時間13年前 (2010/10/22 18: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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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工作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申請項目記得勾選「資遣費」、「離職證明」. 約14個工作天內,勞工局會發文給雙方,到勞工局指定地點開協調會. 原因理由都得填寫,不過記得不要寫情緒用語. 就事論事照你的狀況,如果公司要開除你. 必須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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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lub89 (我是壞壞鬼)時間13年前 (2010/10/25 15: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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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我一直很想找機會在版上與關心勞工權益的朋友討論.... 但卻苦於時間忙而作罷. 如今卻有一位版友提到勞工法令關鍵字. 板友說:. 應該要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 勞工對所擔任之工作不能勝任. ^^^^^^^^^^^^^^^^^^^^^^^^^^^. 我對於這法條產生有個擬問~. 如果這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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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cknate (阿撒不魯)時間13年前 (2010/10/26 00: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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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修法的問題. 會有這個項目,是因應科技進步,比如說換新機具. 工人無法適應,才會開「對擔任之工作不能勝任」. 你會打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不過我想你不會想繼續做下去. 所以請加上「雇主依勞基法11條第5款資遣,係為違法解僱,已違反勞工法令」. 請求法院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 雇主違反勞動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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