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諾貝爾得主:降營所稅是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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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0→)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ke (V FOR VENDETTA)時間13年前 (2010/09/25 09: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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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d51cp_ ]. 作者: Jesusboo (耶穌布)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諾貝爾得主:降營所稅是良政. 時間: Fri Sep 24 15:16:52 2010. 諾貝爾得主:降營所稅是良政. 2010/09/2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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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evegreat08 (厚黑海賊團長--四權)時間13年前 (2010/09/26 04: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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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奇怪的是. 營所稅主要是對企業課徵的. 綜所稅是對像企業主那樣的個人課的. 當政府已經對營所稅課征後. 企業剩下來的稅後盈餘 除了保留盈餘外將為各股東紅利. 基於基本的會計原則 企業與企業主是兩獨立個體吧. 企業課一次稅 企業主課一次稅 是很正常的吧. 那麼政府在課徵綜所稅時 計算營利所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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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velyu (小愛)時間13年前 (2010/09/27 16: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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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問題需要澄清. 第一 公司算不算獨立課稅的個體. 引述你的看法. 1.基於基本的會計原則下 企業與企業主是兩獨立個體. 2.計算營利所得時 扣抵企業的營所稅->"不能對同一客體課徵兩次稅". 請仔細想想~上面兩點不就互相矛盾嗎?. 如果他們是兩個獨立個體~就自然不會有重複課稅的問題. 法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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