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藥師法》禁藥師兼職 大法官: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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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rthRaider (低調的悠閒)時間12年前 (2013/08/03 12: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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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的評估不適合在 bbs 做. 所以前文只說看有沒有學兼經濟跟藥學的人可提供思考方向作為學習. 但你不是卻還一直跳出來講. 內容也不過是些以為別人沒看過的醫界說法,轉移焦點打渾水仗. 又不考慮到利益衝突的問題. 想引人注意也不是這樣搞;如果純粹好辯的話,就去參加辯論社,那邊能這樣搞. 你才剛說到用
(還有477個字)

推噓2(2推 0噓 19→)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rthRaider (低調的悠閒)時間12年前 (2013/08/03 00: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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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似乎是常見的診所醫師立場,兩邊各執一詞. 且診所中的藥師為受雇者,有上下權力關係. 藥師在這方面不一定有辦法"主導"醫師的配藥. (相關問題可另外搜尋"處方箋釋出"一窺端倪). 外人來看都有如盲人摸象. 再說診所以外的部分呢?. 提供個人藥師朋友的情況當參考. 他是加盟某連鎖藥局,早有到別處支援的
(還有752個字)

推噓3(3推 0噓 28→)留言3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rthRaider (低調的悠閒)時間12年前 (2013/08/01 12: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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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降低藥師需求造成的供過於求,而不是如釋憲表面看到的增加供給. 多處支援反而像是某些民間企業流行的一人做兩三份工作. 多少會再貼點錢,但對雇主來說依然比多聘人還省,且兼職也不用給予跟正職一樣的福利而租牌本身雖屬違法行為,但罰則太輕,與嚴格取締的成本不成比例. 更別說一牌多用之後對整體藥師市場的
(還有397個字)

推噓5(5推 0噓 14→)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rthRaider (低調的悠閒)時間12年前 (2013/07/31 23: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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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731/234331/. 經濟學思維的可能都認為這對藥師好吧. 保障工作權,兼職增加收入(經濟自由). 看了回應才知道事情沒那麼簡單. 例如:. 以後就不需要那麼多藥師了,因為老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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