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友檢舉受理規定

看板EatToDie作者 (I will find my way.)時間14年前 (2010/07/30 01:20), 編輯推噓39(412112)
留言155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板友來信檢舉時,本板受理範圍,僅以下述兩點為主 1. 涉及檢舉者自身的人身攻擊內容    在此援引大法官釋字第 509號文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09  如檢舉者認為推文內容屬實質人身攻擊,需自負舉證責任  提出推文內容有實質攻擊到檢舉者之相關事實 2. 嚴重違反板規及不當的發文、推文   包括板規各項列舉提示範圍(尤其是嚴重的髒話及國罵)  或是張爸及廣告推文連結……等 畢竟板主是利用有限時間作管理,無法隨時在線上監控 非上述兩項之檢舉內容,本板均不予受理 再者,是否違規,該如何處分,均屬板主的裁量權 如板主裁定不受理,亦不另回信多做說明,敬請見諒 此外,如有在文章中,發生激烈爭辯之推文對話 經第三人來信檢舉,且查證屬實 板主將行使職權,針對雙方進行適當懲處 請各位板友推文時多加留意! 本規定屬於特別條款 不溯及既往,即時起生效! 最後,目前新版板規仍為宣導期,將自 2010-08-01 起嚴格執行 希望日後板友發文推文時,能再多想幾秒鐘 切勿有任何違規之情況產生~ 以上… EatToDie BM Hongda 2010-07-30 -- 本 公 告 文 可 以 推 文  禁 止 回 文 ! -- Hongda.I will find my way. http://www.wretch.cc/blog/Hong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25.27

07/30 01:43, , 1F
版主也太認真了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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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6:27, , 2F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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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8:02, , 3F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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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8:16, , 4F
不受理也須回信告知 如此板友才有依據到組務申訴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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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8:42, , 5F
樓上意見似乎挺多的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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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8:44, , 6F
寶貴的中肯意見應該沒有在嫌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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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8:49, , 7F
尤其板主新任 很多板務組務之細微處並不那麼清楚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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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9:39, , 8F
不回信不受理 要去組務申訴也可以申訴版主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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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9:39, , 9F
要申訴就自己找依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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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9:45, , 10F
嘛,不認同他,等一下又說啥護航護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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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是呀...等一下又說啥多數暴力/權力傲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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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9:49, , 12F
我想有人永遠都學不會 少數尊重多數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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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1:38, , 13F
有人就吃飽沒事幹 天天練影分身之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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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2:05, , 14F
站務公告的不受歡迎使用者根本沒有申訴權 卸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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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54, , 15F
板主尊重板友是做人做事基本的態度 就像寄履歷信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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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55, , 16F
不錄取也希望資方能回個信告知 相互尊重體諒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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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56, , 17F
為什麼有些人不用工作、每天泡在PTT上打嘴砲也可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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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57, , 18F
那你的尊重在哪= =??版主是不用工作賺前呀,還是你給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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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57, , 19F
月薪呀??? ^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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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57, , 20F
真怪~~~~~能不能還我乾淨、清新的飽板,每天看到某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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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2:58, , 21F
無業遊民在亂飽板就煩......拜託!出去晃晃,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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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03, , 22F
請問我不尊重在哪裡?板主板規都不准板友質疑就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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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05, , 23F
版主都說了 "敬請見諒" 還是你想讓版主對你說你滿意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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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06, , 24F
板主不受理檢舉 總要有個理由 就像不起訴處分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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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07, , 25F
板友苦等不到結果 還要寄去問板主 板主又不理 還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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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08, , 26F
申訴 為何要給板友製造麻煩?為何要給主機製造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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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09, , 27F
為何要給網路製造空間浪費 板主簡單回信就可解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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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10, , 28F
板主的義務 可不是敬請見諒一句就可打發的 這麼好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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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10, , 29F
= =好啦,你趕快出來選版主,以上你所說的都不會發生了。
07/30 23:10, 29F

07/30 23:36, , 30F
貞可笑 不錄取也不回應的公司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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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38, , 31F
檢舉版主就一定要受理嗎??不滿意版主的做法就去申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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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39, , 32F
沒事不要亂檢舉就不會造成後續一連串的困擾 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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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41, , 33F
為何老是拿負面資訊來合理化?難道這是傳說中的比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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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41, , 34F
就像你搭火車對列車長的做法不滿意 可以找台鐵申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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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41, , 35F
對台鐵回應不滿意 可以找交通部申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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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41, , 36F
請去打工板和求職板做民調 看不錄取也不回應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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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42, , 37F
對交通部回應不滿意 可以找行政院申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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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令人非常討厭的資方 做人總要往好的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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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43, , 39F
對行政院回應不滿意 可以找總統申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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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6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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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是指9808的判決的話,也沒提到半個 watasiku 指控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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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7:53, , 117F
若你是覺得板主依你那"雅量"的推文覺得你人身攻擊的話~
08/02 07:53, 117F

08/02 07:54, , 118F
要嘛去申訴,要嘛請板主在板規補充人身攻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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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7:55, , 119F
這篇第一頁提到的是"指控用" 但9808是板主判決 不一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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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7:57, , 120F
針對判決說明 板主自己都說"以板友來信檢舉內容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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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7:58, , 121F
那部分是指控的吧= =??? 9808第3頁的判決沒提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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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8:00, , 122F
若你覺得板主在這方面的公告沒寫得很清楚~那可以寄信跟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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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8:00, , 123F
講清楚~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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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9:25, , 124F
真可笑 我寄件給版主是在這篇公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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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9:26, , 125F
再說了 請問你是 版主/組務/群務/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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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檢舉信給版主 還要跟你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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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9:34, , 127F
本人是依照舊版規檢舉...檢舉信寄給版主了 找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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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9:34, , 128F
很抱歉 本人沒有信件備份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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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9:35, , 129F
這麼想要 我也可以寄給你呀....
08/02 09:35, 129F

08/02 09:35, , 130F
這麼想要檢舉信 我可以寄一份給你呀...
08/02 09:35, 130F

08/02 09:36, , 131F
因為我現在要檢舉你 在本篇推文意指我『公然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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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9:37, , 132F
違反新版的版規 第四條
08/02 09:37, 132F

08/02 12:12, , 133F
有沒有公然說謊是可依證據受公評之事 算什麼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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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15, , 134F
你沒備分 Hongda板主也沒有嗎?都沒有 去申請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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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15, , 135F
逃避成這樣 讓人不懷疑也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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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17, , 136F
說幻想叫人身攻擊 說公然說謊叫情緒化 話都你在說啦
08/02 12:17, 136F

08/02 12:22, , 137F
美國陪審團有一守則 如果被告明明可以輕而易舉地舉出
08/02 12:22, 137F

08/02 12:23, , 138F
利於自己的證據 卻拒絕履行 那陪審團可以據之做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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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24, , 139F
被告有罪的考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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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32, , 140F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說了一個謊 就要說更多謊來圓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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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33, , 141F
是就是 不是就不是 不是的硬要說是來羅織莫須有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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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33, , 142F
典型文字獄 跟古代「指鹿為馬」的苛政暴政有何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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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35, , 143F
有板主罩真好呢 明明沒有檢舉信 板主還能憑空想像用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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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37, , 144F
幫忙資深板友教訓看不順眼的異己 果然是溫馨的飽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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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43, , 145F
其實本來也不太關你的事 如果是Hongda板主自己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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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45, , 146F
你何必急著幫他背書呢?這樣不等於幫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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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48, , 147F
搞到現在必須交叉掩護 你隨便做個球 板主就能據以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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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49, , 148F
安我個罪名永久水桶我 讓這羅生門無疾而終 真天作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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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42, , 14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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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推文已離題,本篇將在此推文後作鎖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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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42, , 15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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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42, , 152F
同時再次敬告所有板友,推文前請多想幾秒鐘,請勿夾帶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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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釁、情緒化、人身攻擊或其他可能觸發雙方爭辯情況之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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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42, , 154F
與行為,否則一概將依據板規開罰,請各位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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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42, , 15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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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42, 155F
文章代碼(AID): #5CKRXr9e (EatToD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