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CPR壓胸救人?殺人? 法院逆轉判

看板EMS作者 (心臟學像外星文)時間16年前 (2008/04/15 17:54),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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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icelaw (凍結的法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CPR壓胸救人?殺人? 法院逆轉判 時間: Tue Apr 15 16:37:48 2008 CPR壓胸救人?殺人? 法院逆轉判 對人做CPR到底是能把人救活,還是會將人害死?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對同居女子做CP R,導致心臟破裂,法院一審因殺人等罪判他無期徒刑,但這種殺人的方式前所未聞, 因此,法院二審在台大醫院鑑定後表示,對死亡後的屍體做緊急CPR比起對活體做C PR還容易造成心臟破裂,再加上並無任何直接證據,因此逆轉判他無罪。 高市消防局救護訓練教官楊俊傑:「28、29、30,捏住鼻子、打開呼吸道。」記者: 「吹幾下?」楊俊傑:「吹2口氣。」 消防隊員雙手關節打直,往患者中央胸部以30比2,朝胸部下壓30下,朝患者做口對口 人工呼吸2次,持續5個循環約2分鐘,但是這個動作到底是能把人救活還是害死?楊 俊傑:「操作動作不正確你施壓的力道,施壓點,點不對的話,的確會造成病 患的傷害。」 日前發生林姓男子對同居人做CPR,以擠壓方式導致同居人心臟破裂,經法院一審因 殺人等罪被判無期徒刑,但這種殺人怪招前所未聞,更二審法院請台大醫院鑑定後 表示,外力壓迫的確有機會使心臟破裂,有可能是因為對死亡後的屍體做急救CP R導致。 因為對活體以擠壓方式造成心臟破裂比起來,對屍體進行CPR反而更容易造成心臟 破裂,因此,大逆轉判他無罪。楊俊傑:「立即的傷害就是在肋骨部分,會呈現 出來,至於心臟有無破裂,一定要經過醫院檢查我們才會知道。」 林姓男子到底是真救人還是蓄意殺人,法院因為無直接證據也無殺人工具,因此無 法判林姓男子有罪,但是被害家屬心理還是憤憤難平無法接受,消防隊員提醒民 眾做CPR應有正確知識與精準操作,才能真正緊急救人。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yehmin200804151301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8.126

04/15 16:38,
異議!
04/15 16:38

04/15 16:40,
阿里!
04/15 16:40

04/15 16:39,
讓我想到之前某人的強者朋友...
04/15 16:39

04/15 16:39,
應有知識?應有保證救活的神技才能救人吧...只要人死了,說
04/15 16:39

04/15 16:40,
東哥!
04/15 16:40

04/15 16:40,
叫叫一二三
04/15 16:40

04/15 16:40,
什麼都會被告就是了...
04/15 16:40

04/15 16:40,
這個就要請毛利小五郎來鑑定一下了~
04/15 16:40

04/15 16:41,
毛利小五郎應該是偵探不是法醫吧??
04/15 16:41

04/15 16:41,
是叫叫ABC... 6樓千萬不能去救人
04/15 16:41

04/15 16:41,
結果完全沒有人在意這個女的到底是怎麼死的.................
04/15 16:41

04/15 16:41,
原來是ABC,都忘了 XD
04/15 16:41

04/15 16:41,
救活應該 救死提告 誰會想救人阿(/‵Д′)/~ ╧╧
04/15 16:41

04/15 16:42,
六樓.... 囧
04/15 16:42

04/15 16:44,
毛利小五郎是衰人
04/15 16:44

04/15 16:45,
叫叫一二三 步驟一, 叫葛格
04/15 16:45

04/15 16:47,
不應該再提告 這樣還有誰會見義勇為阿....
04/15 16:47

04/15 16:47,
難怪看到路倒的沒人會想理
04/15 16:47

04/15 16:48,
苦啦ㄟ~~~~~~~~~~~~~~~~~~~~~~~
04/15 16:48

04/15 16:48,
如果有證照~還會被告嗎?我之前本來想去學的說~囧rz
04/15 16:48

04/15 16:48,
救不活被家屬告 難怪社會越來越冷漠
04/15 16:48

04/15 16:48,
以前民防課 教練說他急救過那麼多次 也才救活過一個老婦人
04/15 16:48

04/15 16:48,
常有醫生被告 醫生也有證照XD
04/15 16:48

04/15 16:49,
醫生有沒有照??會不會被告??想過後我還是打119卡實在..
04/15 16:49

04/15 16:49,
不救被家屬告, 救不活被家屬告, 醫生&醫護人員都是神仙~
04/15 16:49

04/15 16:50,
不會做CPR的人亂做只會害死原本可以救活的人
04/15 16:50

04/15 16:51,
救護人員有說過 只要你是為了救人去CPR 是無罪的
04/15 16:51

04/15 16:51,
所以就打電話叫119就好了
04/15 16:51

04/15 16:51,
不過 冷蟬效應的關係 我想是我除非是家人不然我不會去救
04/15 16:51

04/15 16:52,
很現實 但是無奈
04/15 16:52

04/15 16:53,
真的千萬別亂用CPR.無論有沒有證照.就算救活了.一樣有機會被告
04/15 16:53

04/15 16:53,
因為CPR可能造成一些『傷害』,沒救活告你殺人.救活告你傷害
04/15 16:53

04/15 16:54,
jdklas,講的是確定的嗎@@? 因為看八卦板常有被告的新聞?
04/15 16:54

04/15 16:54,
我有CPR合格證書 是我看到倒路邊的 我不會去救 不是怕被告
04/15 16:54

04/15 16:54,
先準備333萬先吧.要不千萬別當街救人.
04/15 16:54

04/15 16:54,
是我根本不想救(別打我)
04/15 16:54

04/15 16:53,
話說.叫叫ABC已經簡化嚕,把C測脈搏省略,節省時間加以搶救
04/15 16:53

04/15 16:54,
如果社會都這樣告來告去 那推廣CPR還有什麼意義~XD
04/15 16:54

04/15 16:54,
急救應該除罪化吧.....不然以後沒人要救人了...
04/15 16:54

04/15 16:54,
同居人也是很親了還是被告... 看來是公訴罪?
04/15 16:54

04/15 16:55,
以後有人待救 只好請他去死了
04/15 16:55

04/15 16:55,
只能救自己直系血親.老爸老媽老哥之類的
04/15 16:55

04/15 16:56,
除非待救的人 有讓我能冒著吃一輩子牢飯的價值
04/15 16:56

04/15 16:55,
家屬跟被告又不一定親... 同居人親沒用阿
04/15 16:55

04/15 16:56,
要在那個人面前說 不是我不救 是怕救不活被你家人告
04/15 16:56

04/15 16:56,
因為就算知道告不成, 還是會被家屬告, 上法院就煩死了..
04/15 16:56

04/15 16:57,
我想我如果遇到,只會說聲抱歉.然後撥119.
04/15 16:57

04/15 16:57,
告人 就只是想找個替死鬼討錢而已
04/15 16:57

04/15 16:58,
我是上急救課程 救護人員說的 應該是說法官不會"判"有罪
04/15 16:58

04/15 16:59,
至少最後法院判他無罪
04/15 16:59

04/15 16:59,
恩,不過我是說就算知道會無罪,家屬硬是要告你也會很煩吧
04/15 16:59

04/15 16:59,
另外 CPR會對肋骨造成傷害 是會壓斷的 會感覺到骨頭斷掉
04/15 16:59

04/15 17:00,
真的很可憐 想救人結果還被官司纏身 家屬誤解
04/15 17:00

04/15 17:00,
不過 肋骨是軟骨 是會復原的 跟生命比起來 絕對是划算的
04/15 17:00

04/15 17:01,
原來肋骨會長回來~~!! (看八卦長知識 :D)
04/15 17:01

04/15 17:01,
另外 其實CPR救的回來的不多阿....更何況還有黃金時間來救
04/15 17:01

04/15 17:01,
肋骨是硬的吧....
04/15 17:01

04/15 17:02,
不確定是不是長回來 不過會復原
04/15 17:02

04/15 17:02,
抱歉這邊有誤 斷是斷兩跟肋骨中間連接的部分 即軟骨
04/15 17:02

04/15 17:03,
詳細點的 可能要請專業的人出來說明 我只是學到皮毛> <
04/15 17:03

04/15 17:04,
CPR證書好像有有效期限 我的過期了 囧
04/15 17:04

04/15 17:04,
現在CPR是壓30下2口氣 壓的速度 1下2下3下4下<---唸的速度
04/15 17:04

04/15 17:05,
我比較想考EMT耶XDDDD
04/15 17:05

04/15 17:05,
唉 每次看到這種心都涼了半截 人家救你家人到底是告屁啊
04/15 17:05

04/15 17:05,
有看到這篇的人 學一下CPR也不錯
04/15 17:05

04/15 17:05,
CPR成功的案例不多,但很多緊急的狀況如果不CPR
04/15 17:05

04/15 17:06,
CPR還是實地學比較好吧= = (我有證照)
04/15 17:06

04/15 17:06,
不幸失敗 殺直系血親罪更重吧 lol
04/15 17:06

04/15 17:07,
還真的不行.....
04/15 17:07

04/15 17:06,
因為 "只要非自然死亡 誰最後一個碰的 誰就是兇手"←這觀念
04/15 17:06

04/15 17:08,
家屬不就是想要錢而已 拿錢丟他啊 襙
04/15 17:08

04/15 17:09,
沒有300萬就別救人了吧ˊˋ
04/15 17:09

04/15 17:09,
這些新聞或許也間皆造成人對自掃門前雪的觀念吧
04/15 17:09

04/15 17:08,
有人有看過判決書嗎= =
04/15 17:08

04/15 17:10,
看過之後 我覺得事情沒那麼單純
04/15 17:10

04/15 17:11,
不單純?有詳細的資訊嗎?
04/15 17:11

04/15 17:14,
96年度上重更(二)字第42號
04/15 17:14

04/15 17:17,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司法院裁判書查詢
04/15 17:17

04/15 17:22,
感謝
04/15 17:22
-- 隱藏在街頭的行動醫學者,裝備雖無醫院好,可是救人的心比白色巨塔還來的高 http://www.wretch.cc/blog/asystole 緊急救護系統 版名 : EM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42.132

04/15 18:49, , 1F
剛剛看完判決書,之所以會被告並不完全是因為幫忙做CPR,而
04/15 18:49, 1F

04/15 18:50, , 2F
是還有其他的爭點。
04/15 18:50, 2F

04/15 18:51, , 3F
但是很奇怪的是,會什麼會有「將身體彎曲再對腹部擠壓」的
04/15 18:51, 3F

04/15 18:52, , 4F
的動作。還蠻奇怪的
04/15 18:52, 4F

04/15 18:57, , 5F
嗯 只是想說 在新聞看到自己的師祖 XD
04/15 18:57, 5F
文章代碼(AID): #1817joRj (EMS)
文章代碼(AID): #1817joRj (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