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臺灣的人工智慧便利店經營軟體產業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Terry)時間1年前 (2024/07/04 19:20),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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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引述《Lordaeron (Terry)》之銘言: : : 看到這一篇又來回一下,台灣是真的沒有AI 的應用情境,前幾年大陸美國在哪 : : 燒著做的,台灣都沒出現過,至於工研院、資策會、XX院的新聞, : : 你是當真?你是有在路上看到過? : : 台灣就是一個代工之地,賺別人(西方人,日本人,韓國人)剩下的。 : : 對哪些不在IT 工作的人,看起來工程師很賺沒錯的,但這事也是相對的。 : : 台灣就是一個代工業,賺錢嘛?賺啊,同地比較,異地比較就是剩下的哪樣。 : : 出比別人多的力,拿比別人少的錢。整個IT相關的都是這景況或者說台灣就是 : : 這景況。 : 是喔? 你不用是喔! 我在台灣玩時,你不知長毛了沒。 : 我國政府(科技部或國科會、經濟部、農委會等)好早之前就在對國內各大學和研究 : 機構的補助案當中,把研究所產出的專利數目列入研究成果,做為日後申請新計畫 : 補助的績效考核要點之一。從而我國各大學和研究機構在進行各種研究,即使是所 : 謂學術研究,也會努力預想和規劃專利的產出與申請。 : 一旦研究成果取得專利,除了可以賣斷以外,還可以進行專利授權等商業規劃, : 這也促成國內大學和研究機構設置自己的育成部門,協助教授和研究者們進行相關 : 的事務性業務。 以上有哪一些被商業化的? 以上的部會每年都有錢啊,但你有拿到嗎? 有產出什麼國內產品嗎? : 麻煩注意,倘若申請到外國專利,那麼教授和研究者與其服務機構,自己不必生 : 產產品,就可以透過專利授權的方式賺進外匯。這,不叫做產業? : 另外還有教授或研究者有了專利或者獨門技術(自己保密)之後,讓跟著自己的學 : 生等人畢業後開設新創公司,繼續該技術的商品化研發。 : 新創公司這種商業模式,國外行之有年。就是擁有研發能力的小型公司研發出新 : 技術或新產品之後,賣斷或授權給大公司,讓大公司進行後續步驟如生產與銷售。 : 這年頭還說新技術和新產品一定都是大公司贏過小公司者,顯然根本沒注意到這 : 個世界新技術和商品的研發模式早就悄悄地改變了。 這個更是好笑,折疊螢幕是工研院先做出來的,結果"本國" 沒人要買, 結果,人跑了,去韓了。 這就是這你位自稱行內人講的鬼話的實況。 -- open source projects: https://github.com/terryla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8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720092033.A.1D4.html

07/04 21:29, 1年前 , 1F
有句類似的話我上次看到,當專家遇到外行笨蛋,你光
07/04 21:29, 1F

07/04 21:29, 1年前 , 2F
是理他一眼你就輸了,你還回了不少篇,你大輸特輸
07/04 21:29, 2F

07/04 21:30, 1年前 , 3F
你要做的事情是跟他說 是是你說的是
07/04 21:30, 3F

07/04 21:31, 1年前 , 4F
反正魯蛇只剩下在幻想世界裡自爽,內行人賺飽了只對
07/04 21:31, 4F

07/04 21:31, 1年前 , 5F
真實世界負責何須和魯蛇證明啥
07/04 21:31, 5F

07/04 21:40, 1年前 , 6F
之前不知是哪個天才在歷史板貼文大談從馬糞案談法律經濟
07/04 21:40, 6F

07/04 21:40, 1年前 , 7F
然後被打臉的?
07/04 21:40, 7F

07/04 21:52, 1年前 , 8F
對你說的都對
07/04 21:52, 8F

07/04 21:52, 1年前 , 9F
很棒! 加油!
07/04 21:5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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