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強力譴責公會倉庫小偷!

看板DragonNest作者 (我名智障)時間10年前 (2013/11/23 07:58), 編輯推噓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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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iorefd (科科)》之銘言: : 基本上電磁紀錄屬於遊戲代理商所有 : 連要舉證那些道具這是你的私人財都有問題 : 當然法庭是這樣 你告 就要受理 告不告得成是一回事 : 不是要潑原PO冷水 但是以竊盜或侵占真的不是很有利 : 也許可以以背信或是妨害電腦之類的方向吧.... 竊盜是告所有權嗎?? 看你的回文解釋 你還是不懂 依你的解釋方法 假設你朋友借你3000元 我偷你3000元 依你的解釋方法 你就無法告我竊盜嗎?? 更何況我不是從你朋友那偷 所以你朋友也無法告我??? 那麼法律根本無法制裁我ㄚ 我也知道電磁紀錄的所有權 簡單來說就是道具那些 都是代理商所有 但是搞清楚 竊盜 針對的是支配權的歸屬 不是所有權好嗎 如果我是本案最先的原po 幹麻聽這些人說的 告了再說 剩下讓法官檢察官的見解決定 我覺得本案還比較像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001/267417/ 原po只要去證明 放在公會倉庫的東西 不是隨便大家可以拿就好 還有那些道具 有沒有價值 就可以 沒想到竊盜罪是針對所有權 還有一堆人附和....顆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6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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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是芒果所有(持有)權者 他要告完全沒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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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06, , 2F
不過黃女本身有放在公眾場所的舉動 不一定能告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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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電磁紀錄不是動產沒有支配權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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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13, , 4F
你要用支配權解釋 要用 妨害電腦使用 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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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14, , 5F
不過他本身是在公眾場所(公會倉庫 他有權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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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15, , 6F
不是另外盜帳號(妨礙電腦使用)上去去修改他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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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38, , 7F
我覺得不用跟他解釋,他覺得他是對的就是對的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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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7:54, , 8F
同理拿的人也只要證明 放在工會倉庫的東西 是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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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7:55, , 9F
就可以拿就好 一開始沒明說就先輸一辦了 畢竟權限也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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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7:56, , 10F
己開的 我認為我需要 會長有開權限同意給我拿 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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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Z--_HF (DragonN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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