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法律系雙修的審查資格

看板DoubleMajor作者 (耕耘的季節)時間18年前 (2005/11/21 21:36),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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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FApollo (まいにち寮で勉強します)》之銘言: : 所以想請問板上有經驗的前輩,大一英文及大一國文的成績是否為必要,若為必要, : 那是否意味這我在這個學年度已經失去提出雙修申請的資格, : 再者,英文是否需要再修一次 : 又或者,以上都是我想太多了.... : 謝謝!    該二科成績為必要。若已抵免,需一併提出原始成績證明。 --     我喜歡將生物和藝術作品相提並論,因為兩者都有值得期待的生命,     有長有短。 埃里希‧萊因斯多夫(Erich Leinsdor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89

11/21 22:52, , 1F
有確定是必要嗎?從規定上看不出來@@
11/21 22:52, 1F

11/21 22:56, , 2F
你講的那個應該是93年以前的規定吧!!
11/21 22:56, 2F

11/21 23:13, , 3F
我是今年申請雙修的轉學生,學校沒有額外這樣要求我啊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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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14, , 4F
除了參加筆試和上網申請,我沒有被要求其它額外補件
11/21 23:14, 4F

11/21 23:25, , 5F
所以英文和國文的成績應該不一定要有吧~~沒修國文有點
11/21 23:25, 5F

11/21 23:25, , 6F
擔心@@
11/21 23:25, 6F

11/22 06:05, , 7F
直接問法律系系辦就好啦,這樣萬無一失
11/22 06:05, 7F
文章代碼(AID): #13WSrPsc (DoubleMaj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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