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十一年了

看板Divorce作者 (Bedlem)時間3年前 (2021/03/02 19:02), 3年前編輯推噓-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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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丶父母離婚,對孩子就是損失。照顧 方真有利益,如果是為小孩好,也不會 想要這種利益。 2丶搶孩子的説法,其實很好笑。你本 來就是跟小孩生活在一起,何來搶小孩 之説。你應該説,是非照顧方自己不要 小孩,或不想爭取小孩的。 3丶如果非照顧方自己丟棄責任,照顧 方想方設法爭取各種資源,來更好的照 顧小孩,才是大善之舉。 引述《Jeteaime (感謝生命)》之銘言: : 很久以前 : 在我比較常認識朋友的時候 : 很多人 都會問一個問題 : 你一個人帶孩子不會累嗎? : 媽媽對孩子怎麼可以這樣 : 我很少回覆自己的部分 : 但對於前妻這部分 我多少會說點話 : 首先 撫養權是協議 : 是我們想過 怎樣對孩子最好 : 所以不是對方不想作甚麼 : 而是這樣作 比較有利孩子 : 當然 也有些人 是搶孩子 : 妳敢搶 本來就要有心理準備 : 自己必須有能力去處理 : 而不是期待對方的協助 : 最後 為什麼很多人想搶監護權 : 扣除掉那些情緒 或者為傳統而搶 : 主要是想要和孩子連結 : 離婚後 不管另一邊作多少 : 多少都會開始疏離 這很現實 : 除非輔養方有問題 讓孩子受不了 : 不然親這邊 遠離那邊 很正常 : 那麼這就是最大的收獲 : 是甚麼都比不上的 : 當你賺到時 相對的 是剝奪對方的感受 : 當年 我和前妻討論很久 : 在孩子的撫養上 並沒有太大爭執 : 只是難以協調的 是怎樣才叫好 : 他希望孩子教育是最優秀的 : 我則是認為 國中之前 人格養成和習慣更重要 : 所以在我們討論很久後 : 最終才拍板 孩子到我這邊生活 直到國中 : 然後讓他們回媽媽那 在台北市念書 : 對了 不管在誰那生活 撫養權都在我身上 : 原因很簡單 我不像某人喜歡唬爛牽拖 : 所以前妻很信任 知道我不會變卦 : 我們的確是有約定探望方式 : 但是從來沒依照方式處理 : 因為還是老話 我不會去阻止 : 只要孩子想看媽媽 或者媽媽想找孩子 : 我都無所謂 也很鼓勵 還覺得開心 : 因為我可以忙裡偷閒 經營自己的感情 : 但我曾經說過 看過很多離婚的人 : 說一堆自己作了甚麼 撫養很累 : 但實際上 講再多都沒用 : 撫養方已經很有優勢 : 所以孩子態度就是答案 : 如果妳那麼辛苦 孩子還不向著妳 : 那麼不是妳唬爛 就是妳問題很大 : 後來 孩子回到媽媽那 : 果不其然 以我前妻個性 是會有些刁難的 : 當然 他不會很直接說不准 : 但會說孩子要作甚麼 所以不適合探視 : 記得 她們第一年回去 和孩子相處機會很少 : 但是呢 我和很多人不同 : 對我來說 不需要去為難孩子 : 多少還是會想念 但轉念想 就好好經營其它部分 : 後來 前妻大概覺得這樣作 : 好像我沒甚麼感覺 也覺得無趣 : 所以探視的次數 就開始增加 : 甚至等孩子有手機 她們就會自己跟我通話 : 因為直到現在 她們在家跟我說話 前妻還是會不高興 : 然後有連續假日 她們會主動跟媽媽說 要來找我 : 孩子大了 前妻不管怎樣 都很難再完全限制 : 如果那樣作 已經有思考能力的孩子會很反感 : 所以很直白的講 如果不考慮其它原因 : 問孩子要跟誰住 我相信 孩子會選擇我 : 即便我從來不限制她們 也不會為難 : 但只要真實付出 而不是家人照護 妳乘涼說大話 : 每一吋相處時光 都會變成親子間 緊密的連結 : 記得 孩子國中畢業時 想找我去畢業典禮 : 前妻原本是反對的 他說法是 爸爸很忙 別打擾 : 孩子就回他媽媽 爸爸再忙 絕對會為了我來參加 : 後來我知道這件事 也沒說甚麼 但真得很感動 : 他媽媽今天要值班 : 我和孩子一起玩 整個早上都在語音 : 撫養是負擔 還是幸福 見仁見智 : 但沒做好責任 把照護推給別人的 : 都沒資格出來說甚麼 : 對我而言 那段時間很累 但也很滿足 : 也很謝謝前妻犧牲自己 同意這樣的安排 : 很清楚 那種思念 是真得讓人很難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99.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614682934.A.40D.html

03/02 22:12, 3年前 , 1F
爭取撫養權就是搶小孩呀,換句話說而已
03/02 22:12, 1F
不是,小孩不是物品,不能用搶這個字。 用字不當,其實反映出你心態的偏差。 你應該説,要承擔照顧教養小孩的責任, 這是任重而道遠的一條路。搶小孩,意味 著搶到手最重要,而説願意承擔責任,則 表示自己的心,是放在讓小孩更好的成長。

03/03 15:47, 3年前 , 2F
通常是小孩跟誰對他的發展利益比較大比較好 就判給誰
03/03 15:47, 2F

03/03 15:48, 3年前 , 3F
但離婚的確是把小孩的資源切一半 幫小孩爭取資源也沒錯
03/03 15:48, 3F

03/03 15:50, 3年前 , 4F
只能說支持上法院爭取扶養費 XD
03/03 15:50, 4F

03/03 16:24, 3年前 , 5F
回樓上~他不敢上法院啦~只敢在這邊一直說前妻虧欠他們家
03/03 16:24, 5F
錢不是重點,我們又不缺養小孩的錢。 我前妻能悔改,才是重點。付小孩撫養費 和向我爸媽表示感謝,是悔改的具體表現。

03/03 18:30, 3年前 , 6F
你爸媽才應該向前妻表達感謝,感謝她忍受你這個個性
03/03 18:30, 6F

03/03 18:30, 3年前 , 7F
這麼久才大徹大悟知道離開
03/03 18:30, 7F
夫妻之間合不來,分開也沒什麼,但小孩 的撫養費得留下來。我可以另外找人再婚 來一起照顧小孩。

03/04 14:23, 3年前 , 8F
等你找到下一個受害者我再補推…
03/04 14:23, 8F
小孩才是父母離婚的受害者,我前妻執意 離婚,是加害者而非受害者,你不用在那 顛倒是非黑白。 ※ 編輯: Bedlem (49.216.251.200 臺灣), 03/05/2021 09: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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