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先生外遇 關於侵害配偶權已刪文

看板Divorce作者 (Bedlem)時間3年前 (2020/12/05 21: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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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丶婚姻和離婚都是雙向選擇,沒有誰是 不被選擇的問題,有些人的留言蠻可笑的。 我自己在簽字離婚時,就是認定我前妻已 經不配再待在婚姻中,才決定簽字的。 2丶把事情在法院上講淸楚(提告),也是 種處理事情的方式,沒什麼不好。 —————————————————- 引述《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之銘言: 我是#1605原po 看了大家的留言回覆,大多是勸離 事發後我有與先生平靜好好溝通 我提出可以原諒他一次,我們一起努力度過這次危機 但是先生的態度是只想靜靜跟分居 而且分居還是要我搬回娘家?! 竟然他一心求去,那我也只能保障自己權益 所以我才會想提告以及離婚 看到留言有人回「先生要跑了,妳的姿態還這麼高,似乎搞不清楚狀況」?? 我看搞不清楚狀況的是妳吧 難不成我還要祝福他跟小三??? 妳是有活得多卑微啊 房子是婚前購入頭期我付,細節我跟律師交代即可 不想跟酸民講太多 若真的到離婚這步,他想自由就要承擔結果 我也已經問過律師,律師說他處理過的案件提告侵害配偶權後沒離婚的也是有,而且不少 做錯事就是要承擔後果,律師是這麼說的 特別聲明一點: 我沒說提告後還要跟他維持婚姻 我只是在「提問」而已! 看到說什麼要挽回婚姻就不要提告的留言 我也是覺得妳是不是搞不清楚被害者是哪方? 謝謝祝福我的人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26.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607137752.A.F7F.html

12/05 11:55,
妳確實搞不清楚狀況,對方犯錯,但想挽回的卻是妳,
12/05 11:55

12/05 11:55,
最終結果就是對方並不想被妳原諒。
12/05 11:55

12/05 12:00,
男方為何一心求去,妳的回應透露了許多訊息。
12/05 12:00

12/05 12:10,
推樓上。看起來原原波問題很大而且自尊心高到無法誠實
12/05 12:10

12/05 12:10,
面對自己,更別說好好面對先生了。而且推文裡沒有很多
12/05 12:10

12/05 12:10,
人勸離,大部分勸妳檢視一下自己。
12/05 12:10

12/05 12:27,
加油 好好處理
12/05 12:27

12/05 12:30,
加油,我也遇到和你ㄧ樣的狀況
12/05 12:30

12/05 13:05,
推一二樓
12/05 13:05

12/05 15:32,
對方感覺沒有想和你重來 而且也沒小孩 離婚分開簡單很多 要
12/05 15:32

12/05 15:32,
不然你還想要什麼? 現在看起來就是你的不甘心…
12/05 15:32

12/05 15:37,
提告了,換來心情的放鬆,也是個方式
12/05 15:37

12/05 15:39,
房子如果是自己的,請對方先搬後再提告,避免人身上的
12/05 15:39

12/05 15:39,
風險
12/05 15:39

12/05 15:41,
不要仍在一起生活時提告,你很難預料會發生什麼
12/05 15:41

12/05 18:19,
我覺得是你原文沒說清楚,才會很多人以為你想在一起又提告
12/05 18:19

12/05 18:19,
,但既然你老公一心求去,看來是不太想要婚姻,沒小孩就
12/05 18:19

12/05 18:19,
ㄧ告,該拿的拿一拿吧
12/05 18:19

12/05 18:51,
她原文沒有說不清楚啊,她不就是說她願意給老公一次
12/05 18:51

12/05 18:51,
機會?問題是老公沒有要給她機會,現在要被老公拋棄
12/05 18:51

12/05 18:52,
了惱羞罵大家是酸民卑微,打算拿出法律手段讓自己看
12/05 18:52

12/05 18:52,
起來不要那麼可憐,不就是姿態擺得老高嗎?提告當然
12/05 18:52

12/05 18:52,
是她的權利,我也贊成要給外遇的人一個教訓,但她就
12/05 18:52

12/05 18:52,
是不被選擇的那一方,不用再覺得有權利給對方機會了
12/05 18:52

12/05 19:02,
不用太苛責誰沒有傻過。
12/05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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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VouTLmI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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